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和美国宪法渊源深厚,对质诘问权是美国宪法的一项重要权利,对美国刑事司法制度尤其是对抗制体系的影响极其深远。本文对美国这一宪法权利的发展脉络作了简单介绍和初步分析,认为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改革尤其是证人制度改革、庭审方式改革有着比较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正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章回顾了对质诘问权的发展历史,尤其是从神圣典籍中的权利到成为现实世界里一项国际性权利这段复杂曲折过程。在这一追溯过程中,文章对对质诘问权在复杂的外衣下所蕴含的质朴的发现真实的冲动做了简单分析。本文的第二章主要对美国的对质诘问权作了介绍。一般认为对质诘问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和不利于己的证人面对面在场对质的权利,另则是诘问的权利,在美国主要表现为交叉询问权。两项权利都并非绝对,各自有其例外规则。从美国的相关案例分析可见,对质诘问权在美国仍然处于变化发展中。不过美国的判例法传统虽然有其独到之处,但相关案例浩如烟海,无法一一分析,选取的案例难免挂一漏万,还望方家指正。本文的第三章梳理了对质诘问权的理论基础,认为对质权具有发现真实、减少错误定罪、有利法治国、保障被告人主体地位、获得良好社会效果等五大价值。本文的第四章简要介绍了和对质诘问权相关的制度,主要是交叉询问制度和传闻规则。尤其是英美法系采取的传闻规则和对质权条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传闻规则的例外无疑对对质条款造成了一定冲击,但两者还是通过真实性获得了沟通。本文的第五章回到了我国现实,通过照观美国宪法的对质诘问权,对我国相关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证人概念缺陷、证人制度不足、鉴定人出庭问题以及共同被告的口供性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为了改变传统的强职权主义色彩,大量引入了当事人主义的许多制度,但收效不尽如人意。笔者试图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