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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及相关概念为基础,首先阐述了公共产品分类的标准和公共产品市场化的前提条件及对政府职能的影响,以及公共产品的定价原则。其次分析了城市垃圾管理的内涵和其公共品属性,对其由私人提供的可能性做了进一步研究,同时提出了城市垃圾管理市场化的前提条件。再次,分析了发达国家城市垃圾管理的状况和国内城市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各环节的现状及管理体制并对体制的弊端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城市垃圾管理市场化的必要性、可能性及面临的关键问题,进一步的分析涉及到了政府环卫管理职能的调整,监督服务职能和具体运营职能的分离。本文的重点放在了如何将城市垃圾管理的运营职能市场化的研究上,提出设立城市垃圾管理公司来负责具体的运营,并对该类公司市场化不同发展时期的组建模式和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应关系作了阐述;提出了城市垃圾管理公司下属的担负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职能的各环节的公司的组建模式,还进一步提出了垃圾管理公司的整体运营及各环节公司的运营模式,这些运营模式主要涉及垃圾管理三个环节的业务流程,并对各种模式做了比较分析。对于垃圾费的收集,本文作了有意义的研究,分析了目前收费方式失败的原因,研究了两种新的收费载体的可行性和特点,并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两种新的收费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文章的最后调整了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垃圾管理现有的市场化的初步方案,从机构安排上提出了一个比较完全的市场化方案,根据行业的特点,设计了乌鲁木齐市环卫控股(集团)公司及乌鲁木齐市垃圾收集公司、乌鲁木齐市固体废物清运公司、乌鲁木齐市固体废物处理公司的组建方案和比较详细的组织结构,对乌鲁木齐市主城区垃圾费的收取方式和具体的收费标准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