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中必然少不了中国特色文化,而诗歌又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主要角色之一。本文本着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优化诗歌教学现状、提高诗歌课堂效率、建设特色文化的原则和目标,并结合自己在诗歌学习和教学方面的实践,对“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做了相关探讨研究,提出了在考试中特别是重大考试中设置考核诗歌写作题型的观点,并在此当前基础上对我国诗歌教学提出来相应的对策。高考,最初设置的目标是为了人才选拔,很多时候却被大众认为其是弊大于利。其实,高考是一把双刃剑,关键看你怎么舞。目前的高考语文在逐渐恢复语文的人文性,但是对于语文学科的诗性却一直毫无进展,诗歌价值在语文考试中不断消解,让人担忧。不幸中的万幸,近年来少数让人耳目一新的诗歌作文以满分胜出,这让我们看到了一线曙光,我们仍然期盼着高考能够出现一次质的飞跃。那么,现实中,我们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将诗歌写作排除在考试系统之外呢?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诗歌的定义不具象、诗歌的特点太模糊、诗歌的评价标准难定夺、社会环境过浮躁。这四个原因综合起来,一同让诗歌写作再也无法登入考试的“大雅之堂”,这也是将诗歌写作纳入考试需要解决的前提性困难。尽管面对着重重困难,笔者从长远角度来看,我们还是要在写作系统中增加诗歌考核。这是因为诗歌写作有利于青少年人文素养的培育,考核诗歌写作有利于人才的多元选拔,可以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此基础上,笔者竭尽所能,为考核诗歌写作出谋划策,扫除障碍,针对目前状况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办法:提高公民意识、诗歌考核方式,评价者的标准、教材编写对策、学生的应考措施、教师教学对策。但是笔者能力有限,考虑不周,有些问题还是无法解决,望各位指正。这篇论文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参考前人研究和经验,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完成的,目的在于与广大教育同仁们探讨诗歌写作考试的方法,希望能够引起大众对诗歌写作的关注,从而改善诗歌的教学现状,传承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