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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设想是2000年11月在新加坡召开的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提出的。目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正在紧张地进行当中,可以说已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在2002年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后,“早期收获”类产品的降税进程就已从2004年起开始启动。此外,双方还于2004年11月共同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等文件,共同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制度。尤为重要的是《服务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签署,它们为双方在2005年7月全面正式启动降税进程扫除了障碍。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推动相关学术研究有所裨益。2007年1月14日,在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中国与东盟10国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第一个关于服务贸易的协议,是继《货物贸易协议》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它的签署将有力地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经济的融合,进一步推动双方服务业的开放与发展,为确保在2010年如期、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笔者认为,为了保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良好运作,更为迅速地促进双方经济的发展,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探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概况、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组织机构制度。第二章探讨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框架协议述评。本章首先介绍了中国与东盟开展服务贸易合作的重要意义。其次分析该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最后对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第三章探讨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的实证考察,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合作发展现状以及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发展的水平状况。第四章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该部分主要分析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从四个方面来分析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存在的现实缺陷。第五章探讨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本章首先介绍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产生的必要性,其次分析该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所遵循的法律原则和宗旨,最后对该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渊源进行了探讨。第六章讨论了完善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法律发展的对策。本文提出了北美-欧盟主要成员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经验。其次提高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促进因素与促进中国与东盟开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