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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1978~2008年)上海的城市居住空间为具体研究对象,重点对城市居住空间生产及其形态演进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城市居住空间生产方式的转变,区分了不同居住空间生产模式之间的差异,研究了上海城市居住空间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建筑单体设计三个不同层面的形态演进,并建立了不同居住空间生产模式与城市居住空间形态演进特征之间的联系。
论文将上海城市居住空间的发展放在我国转型期发生巨大变迁的社会、经济、政治发展过程下进行考察。首先,转型期政府通过制度改革转变了城市居住空间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城市居住空间的生产对中国城市(包括上海)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其次,不同时期不同经济体制下的城市居住空间生产方式变迁有一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四种具有鲜明特征的空间生产模式。再次,四种不同的空间生产模式给城市居住空间带来了不同的物质形态特征。论文分析了居住空间生产中不同的行为者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用:城市居住空间生产过程中包括三个行为主体--政府、企业、居民,他们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各自的影响力存在不同的消长,论文指出按其合力的作用可以分为4个阶段:以政府为绝对主导的第一阶段;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辅的第二阶段;以企业为主导,政府为辅的第三阶段及政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第四阶段。与城市居住空间生产方式的变化相对应,论文分析了不同生产模式下的城市居住空间各个层面的物质空间形态特征,具体包括: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居住空间布局形态演进;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居住空间规划模式演进;建筑设计层面的城市住宅单体形态演进。
首先,在总体布局形态方面,转型期上海城市居住空间布局形态演进主要分为城市外部空间扩展及内部空间重构两大方面,具体表现出6大特征:城市拆迁--城市原有社区的“消散外移”;旧区改造--核心城区居住空间的“马赛克化”;产业升级--中心城区居住空间的“圈层分级”;交通导向--近郊居住空间的“指状伸展”;新城建设--远郊居住空间的“跳跃拓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高档国际社区的“簇状聚集”。其次,论文归纳了不同居住空间生产模式影响下的规划实践类型及相应的空间形态特征。其中,政府职能计划性生产下的居住空间实践类型包括:新村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开发;政府导向市场化生产下的居住空间实践类型包括:示范居住区的开发、旧城改造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导向市场化生产下的居住空间实践类型包括:旧城改造中的房地产开发、新建城区及郊区的居住空间开发及一部分簇状聚集的高档住区开发;外资导向的市场“代工”下的居住空间实践类型包括:部分旧城改造中的房地产开发、簇状聚集的高档住区开发。对转型期上海城市居住空间规划模式的类型进行了总结,抽取了规模、边界、朝向、密度、配套、高度6个典型要素对不同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再次,论文分析描述了不同时期的低层、多层、高层住宅的形态演变,指出住宅单体形态的演进动力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法规的约束;二是市场需求的影响;三是企业逐利的倾向。三者的相互作用力决定了住宅单体形态演进的趋向。论文指出市场化的竞争及居住需求的分化导致了住宅单体形态演变的极大丰富。
论文进一步总结了居住空间生产模式与布局形态演进的关系,认为不同的生产模式对城市居住空间形态分布形成不同的影响:政府职能计划性生产具有同质化圈层发展的导向特征;政府导向市场化生产具有战略式跳跃拓展导向特征;企业导向市场化生产具有城市空间扩展与重构的双重特征;外资导向市场“代工”加剧了城市居住空间的极化发展。不同的生产模式在城市居住空间详细规划层面上会形成不同的形态特征:政府职能的计划性生产,在规划上具有高效、单一、类同的小区规划特征;政府导向的市场化生产,在规划上会根据政府意志的需要做出试点性质的创新行为;企业导向的市场化生产,一般遵守现行的规划管理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规划形态适宜大规模的生产;外资导向的市场“代工”,会移植外来资本熟悉的成功规划模式,形成多样化的丰富形态。不同的生产模式对住宅单体形态演进的影响不同:在政府职能的计划性生产模式下,住宅单体主要受政策法规及标准的影响,住宅形态变迁的程度也相应较弱;在政府导向的市场化生产模式下,市场需求及企业利益的导向有所加强,住宅单体的形态变迁也相应有所加强;企业导向的市场化生产模式是近十年来的主要生产模式,市场需求及企业利益在生产过程中起到了强大的作用,这也是主导住宅单体形态发生重大变迁的生产模式;外资导向的市场“代工”模式下,政策法规顺应境外人士生活习惯会发生有条件的妥协,一些新的居住理念的引入对住宅形态的变迁有比较大的促进。
本论文建立了一种“空间生产--形态演进”的研究方法,即:从生产关系及生产方式的转变入手研究城市空间的形态演进。本论文通过对上海城市居住空间的实证研究映证了新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观点,城市空间不仅是规划技术手段干预的成果,也是社会关系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