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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诸子百家兴起,百家争鸣,这是我国历史上兴起的第一次思想狂潮。在诸子中,兵家和法家的思想具有近缘性。它们都强调“矛盾”的世界观,认为世界均因争利而产生矛盾。它们为更好的解决矛盾,都采取法、术、势三种方式,用统一的“法”(刑法或军法)来约束人,用诡道来控制人,采取有利的形势来压迫人。它们为了注重效率,都主张采取集权于个人的方式,兵家集权于将领,法家集权于君主。从秦的国情出发,法家和兵家正因它们思想的近缘性,秦统治者为了富国强兵才会选择法家,法家才会在秦发挥巨大的作用。商鞅是秦国的第一位法家人物,他不仅是一位思想家,还是一位富于实践经验的政治家。商鞅因秦孝公颁布“求贤令”入秦,欲施展抱负。商鞅先后用帝道和王道来说服秦孝公,未能受到秦孝公的赏识,最后,商鞅用强国之术,才使秦孝公大悦。所以,商鞅入秦之目的乃为强秦,他的法家思想是以国家为本位。商鞅的强国之术的根本乃为寻求使民之道,就是寻求利用民众力量的方法。商鞅为完成利用民众的任务,须先弱民,后治民。商鞅变法就是一次弱民的过程,其将卿族和民众的力量分散化、弱化,使国君有绝对的统治力。商鞅完成弱民的任务后,开始治民,治民的方法是利用民众好爵禄而恶刑罚的特点,采用重刑轻赏的方式,以法治国。弱民和治民并不是相互分离的,它们是相互融合,互相补充,只是它们的主要任务是不同的。商鞅还突出强调君主集权,商鞅的法家思想只有在君主一刑、一赏、一教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否则,仅是一纸空文。秦孝公死后,商鞅虽被车裂,但其法家思想一直被秦国作为政治上的指导理论,直到秦统一。韩非法家思想是秦朝统一后政治上的主导思想。它与商鞅的法家思想的目的不同,韩非法家思想是以尊君为目的,大臣、民众的行为都要为尊君而服务。因此,韩非法家思想是以君主为本位。韩非对于商鞅的法家思想,既有继承,也有发展。韩非肯定了商鞅以法治国的方式,但又认为商鞅言法未尽善;他还批评了商鞅徒法而无术,致使秦国未能成就帝王之业。韩非为改善商鞅法家思想的不足,就取申子之术,变商鞅之法。韩非虽主张以法治国,但更强调以术治国,在《韩非子》一书中,有六成的内容都在讲术。韩非在讲法术的同时,也突出“势”的基础性作用。韩非实施法家思想的方式和商鞅法家思想一样,因人情而实施赏罚,重刑轻赏。韩非虽主张重刑,但又不是无限制的,而是要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否则,刑过而民不畏。韩非的法家思想虽以君主为本位,但也在某种程度上强调保护民众的利益,并不主张重徭役。同时,韩非也认为法家思想的实施必须依靠君主集权。商鞅法家和韩非法家的思想虽一脉相承,它们却产生不同的结果。商鞅注重以法治国,这使秦国富兵强,为秦的最终统一作出了巨大贡献;韩非的法家思想则采取法、术、势三种方式为君主的个人集权服务,极力尊君,导致君主权力恶性膨胀,为秦的灭亡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