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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实施为标志和以2008北京奥运会为转折,全民体育健身、民生体育成为社会和政府予以高度关注的领域;国务院2009年《全民健身条例》、2011年《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体育与健康法规相继出台,使得群众体育事业有了法制保障并营造了有利于全民体育健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各级政府积极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的力度不断加强,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体育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全民参与体育的热情空前高涨。目前初步形成了覆盖人群广、遍及城乡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已有超过28%的城乡居民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然而,现代体育活动内容不断求新、求变、求刺激的趋势致使参与体育活动的风险性增高;在我国不仅是竞技体育,即便大众健身等群众性体育活动中的各类体育伤害也随之增多。转移风险,消除由此而造成的后顾之忧,保证全民体育健身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育保险问题开始引起体育学界关注,并成为政府政策的选项之一,以及由政府推动的健康服务业的内容之一。本研究以此为依据,在前3章中对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体育保险发展的现状、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阐释了课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并就体育保险概念进行了尝试性的界定;进而比较了国内外体育保险的发展情况及对我国体育保险发展情况做了概括性描述。第4-5章节,着重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全民健身保险体系的必要性及其制约因素所影响到的可行性做了客观地分析,认为存在着10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我国全民健身保险体系存在问题,在第6章,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全民健身保险体系的对策与建议:提高全民健身体育保险意识;对外开放体育保险市场;加强体育保险立法工作;完善体育保险市场监管体系;合理设计相关税收制度;建全体育保险中介服务;完善体育保险销售模式;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创新险种设计;拓宽多元化的保险资金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