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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收藏之源至少可追溯至封建时期,已经历几千年历史。虽遭受无数战乱及天灾人祸的破坏,但其蕴含量远超过官方博物馆的藏量,是国家必须加以重视和保护的文物资源。然而民间藏品在流通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法律空白及执法乏力等现象,对民间藏品的有效保护形成了极大阻碍:民间藏品的“法定取得”规定脱离实际;拍卖环节的“知假拍假”、恶意哄抬拍品价格及利用文物拍卖进行犯罪的现象屡有发生;民间文物鉴定没有门槛、毫无规范,等乱象丛生。至此,民间文物流通市场形成了“整体违法”的局面,而政府在文物流通的过程中也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本文结合现实,从法律层面分析当前民间文物流通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分别对民间藏品的取得、拍卖、鉴定及政府行为提出建议。论文分正文四章及结论共五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了文章的写作背景、意义、写作方法和思路,以及相关重点文献综述。第二章先提出了物权法与文物保护法的衔接问题对文物所有权的影响,其次从民间收藏文物的取得、拍卖、鉴定等一系列流通过程出发,介绍了这些环节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指出古玩市场正处于“整体违法”的局面。第三章对政府有关部门——文物管理、工商、公安等在民间藏品流通过程中的法定责任及执法现状进行了梳理总结,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困惑尴尬之处。第四章针对二、三章提到的各个问题分别提出应对措施。提出:完善物权法与文物保护法的衔接;对民间藏品的取得应明晰产权、实行文物登录制度,给予民间文物市场以合法的地位;对拍卖环节应明确拍卖法“保真条款”的适用前提,严厉打击无资质的拍卖公司“买牌经营”等行为,并加强对拍卖主体的监管;对鉴定环节要首先从法律上弥补漏洞,其次全面建立鉴定行业规范,包括鉴定机构资质的获得、鉴定人员资格的认定、鉴定标准体系的建立以及健全鉴定监管机制;最后针对政府提出了完善相应行政法律法规体系、赋予文物执法部门适当的强制执行权、建立协调统一管理机制、打击文物盗窃走私、鼓励民间博物馆的建立和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等措施的建议。第五部分是对全文研究成果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