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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矿产资源如何开发和利用对实现社会良好治理至关重要。山西是中国煤炭储量较为丰富的地区,资源优势作为一把“双刃剑”,既为山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又形成地质灾害、生态破坏、贫富分化加大、社会矛盾加剧等资源诅咒。以往政府和学者主要关注煤炭资源开发中的经济效益、资源利用、生产安全和利益分配等问题,而较为忽视煤炭开采的负外部性造成的资源型村庄农民负担的加重和村庄治理危机的加剧。我们急需研究资源型村庄这种独特的治理景观,以提高对政治社会风险的预见性。 论文采取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以产权政治学为视角,运用实证研究与横向比较、类型分析的方法,从国有产权、集体产权、个体产权这三种煤矿产权结构出发,对山西五个典型的资源型村庄治理过程及其绩效进行分析。本研究的时段是从1990年代中期村办集体煤矿改制以来一直到现在。1990年代中期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关节点,当时乡镇企业大范围改制,村办集体煤矿同样如此,出现了村办煤矿集体经营与个人承包并重的产权结构,也出现了私人买断煤矿的个体产权结构。论文研究五个资源型村庄在煤矿产权变革进程中因其不同的产权关系和产权结构导致的不同发展道路,旨在揭示产权变革对村庄治理的影响及导致的农民利益的变化。 全文除导论与结论外,共分三章,按照煤矿产权结构(国有产权、集体产权、个体产权)对资源型村庄治理的影响来架构全篇。 第一章通过两个典型案例分析国有产权与村庄治理的关联。研究发现,村企关系模式与村庄治理关系密切。当保护型村治精英以集体利益为重,充分发挥个人能力,与国有煤矿进行有理有据的谈判,且村庄能够为煤矿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时,就能促使国有煤矿与村庄建立合作共赢关系,并依托国有煤矿为村庄发展提供恰当的支持,促进村庄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全方位发展;当存在谋利型村治精英时,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激励、监督国有煤矿负责人,这种村治精英就会与谋利型的国有煤矿负责人合谋,侵害村民权益,进而引发村民上访,最终使村庄陷入治理困境。 第二章通过两个典型案例分析集体产权与村庄治理的关联。研究发现,在煤矿产权制度变迁的宏观背景下,决定村庄集体产权结构发挥效用的关键在于保护型村治精英主导与村民民主参与的互动。反之,如果村治精英沦为谋利型村治精英,村庄公共权力成为其谋利手段,村民民主参与又流于形式,将会导致集体产权无法发挥效用,进而损害村民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村庄陷于混乱的无发展局面; 第三章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分析个体产权与村庄治理的关联。研究发现,与国有产权和集体产权结构相比,个体产权的煤矿一般不利于村庄治理,因为其占有和使用权的私有性质决定了煤矿主会占有煤矿生产的全部收益,对村庄公共产品的提供来源于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强烈与否而非制度约束。这种模式下的村庄集体经济薄弱、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煤矿主暴富和村民贫困的巨大反差虽然不会引发村民强烈不满,但它会加剧村庄阶层分化、降低村庄凝聚力、增加村民集体行动的难度,使村庄治理遭遇严重挑战。当然,如果企业能够承担社会责任,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更多的公共产品时,可以延缓村庄的衰败。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论文提出如下结论:一是产权结构同村庄治理具有比较密切的内在关系,但是产权结构不是决定治理模式与治理绩效的根本因素。资源型村庄的治理状态和治理绩效是多种变量交互作用的结果,产权结构不可能单方面发挥作用,甚至不可能直接发挥作用,而是通过国家意志力(制度、政策、权力)、经营者的价值偏好和地方本土性社会资源等发挥作用;二是产权结构有效发挥作用是村庄善治的基础;三是与国有产权和个体产权相比,集体产权结构更有利于村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