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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级管理层个人的环保基调决定了企业是否具有环保价值理念,从而决定了企业是否会积极进行环境管理实践提高环境绩效。基于受托责任理论,社会责任报告应该如实反映企业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而基于合法性理论,企业为了进行声誉管理,可能在高层致辞中夸大环保的高层基调,但之后不将其付诸实践。那么企业的环境责任承担是否言胜于行?近年来,从紫金矿业到中石油到哈药股份,上市公司环保事故频发,其面临越来越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对于企业的环保价值观管理是否有促进作用?文章以目前我国环境信息披露与环境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背景,以受托责任理论,合法性理论和议程设置理论为理论基础,搜集了219家上市公司2011-2016年公开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研究了企业高层基调、媒体关注与环境绩效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文章基于文本挖掘方法抓取社会责任报告的高层致辞中有关企业环境责任的关键词,并统计词频衡量高层环境责任基调,以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为分界线,从环境合法角度创新性地将高层环境基调分为反应型和前瞻型两类基调;然后,从环境过程与结果两个维度综合衡量环境绩效,并研究了不同类型的高层基调与环境绩效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从企业外部治理角度,我们探究了媒体关注作为调节变量对高层基调转化为环境绩效过程的影响,并按照产权性质与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进行了分组回归。结果显示:前瞻型基调的回归结果与过去的研究结果一致,表明这种基调仍被利用为追求合法性的声誉管理手段,而代表环境法律责任的反应型基调带来了环境绩效的提高,这说明企业有关环保合规方面的基调确实得到了执行,守住了企业的环境责任底线。媒体作为各类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中介,促进了前瞻型环境基调的执行,从而提高环境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