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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无理性能力者道德地位的分析,阐明人际对待的基本要素和第一问题,并分析人际对待道德行为和道德原则与人的本质的规定性之间的冲突及其原因。人际对待的基本要素包括对待者与被对待者、对待行为与对待原则,人的本质作为人际对待的“第一问题”,意味着不同的道德原则皆基于对人的本质的不同理解,在探讨道德原则之前有必要反思诸原则所承诺的人的本质。人际对待道德行为的论证可以区分为理性原则与情感原则,这两种原则是诸多人际对待道德原则的一个简单区分。理性原则预设了“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一基本前提,只能为道德行为提供外在的理由,理性原则所依据的是人的理性能力,理性能力的对象是“可思”的同一性。人际对待的情感原则可以适用于“主体-对象”形式的单向关系中,能够为道德行为提供内在的动机,情感原则所依据的是人的情感能力,情感能力的对象是“可感”的差异性。道德视差包括道德行为的差异主体、道德自由与视差客体,人际对待中的道德视差主要体现为理性原则与情感原则的冲突,道德视差在知识论上的困惑表现为“具体性误置的谬误”,即人的个体属性无法用类属性来理解。道德视差的知识论困惑反映了存在论上的分裂: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分裂。本质主义哲学观可以被归纳为:还原性、规律性及抽象性,由之而来的是人的同一性;反本质主义的哲学观可以被归纳为:整体性、生成性与具体性,其对应的是人的差异性。在道德视差中,知识论视角与存在论视角之间并无逻辑先后之分,道德视差构成了道德客体(视差客体)的“最小差异”与“绝对差异”。纯粹的理性原则或情感原则皆无法为人际对待道德行为提供充足的理由,充足的道德理由应该基于两个原则之间的协同,既包括理性原则——外在的约束,又包括情感原则——内在的动机。两个原则之间的协同一方面奠基于理性原则与情感原则之间的相互作用,另一方面奠基于健全社会的道德要求;分别对应两个原则的内在协同与外在协同机制。内在协同表现为理性原则与情感原则的相互规范、彼此支配和轮流妥协,外在协同表现为理性原则与情感原则的相互作用共同符合于道德现实与健全社会所提出的要求。人际对待道德协同原则亦可以广泛应用于动物伦理、人权伦理与身体伦理等领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