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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指对实际资源在国际间流动行为的管理,它包括贸易、服务、收入和经常转移。由于经常项目是国民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较大,因此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各国宏观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重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状况、以及具体管理目标的变化而变化。在一个国家由封闭经济走向开放经济的过程中,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并已经成为外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自由化浪潮的不断推进,贸易自由化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要求各国逐步放松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目前,我国的经常项目已经实现货币的可自由兑换,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经济中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在保持较快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基本实现宏观经济的内外均衡是摆在宏观经济调控者面前的一大难题。
本文研究思路如下:本篇论文介绍了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一些基本概念,阐述了我国现阶段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特点和现实意义,同时结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作用的发挥及实际管理效果,提出了当前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方面贸易项下外汇管理环节多、便利性差;服务贸易“宽进严出”模式漏洞凸显、真实性审核难度大;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对收支信息的反映不完整;个人外汇业务分拆手段多样、个人结售汇系统功能仍需增强等现实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现状,本着均衡管理的理念,尝试提出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四大措施。
文章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介绍了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内涵、特点和现实意义。目前我国已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大大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加强了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往来,也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国际化程度。实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保证经常项目账户收支真实性,满足国家与国际组织科学监管的需要;是控制资本流动,打击逃、套汇与骗汇等违法活动的需要;是配合国家反洗钱活动,反腐败、打击恐怖活动的需要;是保持人民币汇率正常波动,维护外汇市场秩序的需要;是维护国家利益,保障税基真实安全的需要。
第二章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个人外汇四个方面,分析了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现状及成效。重点分析了经济转型时期(1994—2009)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经济转型时期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重点是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和贸易便利化原则,建立起以银行结售汇制度为基础、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管理模式。经济转型时期的经常项目外汇体制改革基本达到了预期的制度效应,有利地配合了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维护了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保持了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
第三章阐明了当前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贸易外汇管理方面存在进出口核销制度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形势,转口贸易为套利资金跨境流动留下通道,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制度降低了货物贸易收汇的便利性等问题;二是,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方面显现了真实性审核难度大、监管效果弱化,“宽进严出”的外汇管理模式存在漏洞,外汇管理政策突显滞后,缺乏独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监测体系,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不足等问题;三是,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方面存在外汇收支无法完整体现、长期不动户清理无据可依等问题;四是,个人外汇管理方面,由于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中记录反映的个人外汇业务仅限于结汇、购汇业务,并未涉及存款、提钞业务,因此部分业务的限额管理操作性不强,个人通过分拆、转移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
第四章提出了对于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具体建议。现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已经对强制结售汇制度以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个人售付汇制度进行了政策调整,总体偏重于外汇交易审核程序及真实性凭证的简化,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外汇供求关系,但在科学调控资金流动的手段与力度上仍显欠缺。虽然自2006年至今外汇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逐步弱化了以往“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但无论是简化手续,还是提升管理手段,都是在既定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的改革,与“均衡管理”的管理理念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入手:第一,改革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应依据“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简便与可控相结合”的原则,在机制上实现由事前逐笔核销向事后总量分析核查转变:在功能上实现由直接管理为主,向统计、分析、监测和真实性审核等功能的拓展,逐步转向间接监管;在监管模式上实现由过去“逐笔审核、一一对应”的行为监管模式向进出口总量核销的主体监管模式过渡;在控制手段上通过利用向企业发单、信用评级等一些正常情况下隐而不用的手段,实现贸易便利化与可控的有效结合。第二,改革现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模式。建立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体系,利用科技手段对服务贸易跨境外汇资金流动进行全面监测,逐级筛选重点关注企业和异常交易信息,最终实现对服务贸易交易行为的事后管理,对交易主体的分类管理以及对服务贸易外汇流入、流出的全面管理。第三,尽快推行外汇收支账户管理政策,即银行为境内机构和境外机构办理经常项目项下外汇业务,包括跨境收付汇、结售汇、境内外汇划转等,均应先为其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第四,加强对个人跨境收付汇的间接管理,严格控制分拆。通过强化个人结售汇系统功能、采取事前审核、事后监督等手段,防范个人外汇业务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