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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科学合理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相当严重,环境侵权从规模上看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但由于我国目前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着重大缺陷,从而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充分的赔偿。本文在权利社会化的基础上,遵循相应的义务社会化的原理,提出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命题。通过对国内外现有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的比较,以构架和谐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勾画出我国相关制度的蓝图。鉴于目前国内这一领域专门、系统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希望藉此对我国立法的完善和发展有所参考,同时也对当前循环经济的立法研究有所裨益。本文共八章。第一章探讨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要素。本章首先对有关环境侵权现象的称谓进行了辨析,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阐明了环境侵权的内涵,并对环境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了分类。然后在将环境侵权与传统民事侵权行为进行深入比较的基础上,归纳并揭示出环境侵权的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特有要求。本章通过对赔偿制度的分析,总结出当前我国在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上所遭遇的困境。第二章是对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概述。本章针对前一章所归纳的困境,提出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构想。部分国际组织和不少发达国家,将原本由个体承担的赔偿,转由国家、社会、多数企业或社会多数人承担和消化,通过对这一现象的分析,本章提出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概念,并对此概念进行了尝试性的界定,同时也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而后对此概念下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简要介绍,包括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财务保证制度、行政补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探讨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法律特征。第三章介绍和探讨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实现方式之一——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本章首先对环境责任保险的概念和类型进行了介绍,然后着重研究了部分国家和地区有关环境责任保险的立法模式,分析了该制度的功能,同时还指出此项制度在实践中所存在的局限性。接着对环境责任保险在具体操作上的问题进行了较深的挖掘,包括投保方式、承保机构、适用范围、费率、索赔时效和责任限制等内容,最后还就环境责任保险下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问题提出了有关防范措施的建议。第四章论述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实现方式之二——财务保证制度。本章通过对保证及其特征进行研究,引出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财务保证制度的概念,并进一步对该财务保证制度的表现形式予以了概括。而后分析了该制度的法律特征,分析过程中还将财务保证制度与相类似的环境押金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比较。针对目前对财务保证制度鲜有研究的现实,本章以日本矿业法为例,对财务保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财务保证基金的收取标准及其实施进行了探讨。第五章分析并评价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实现方式之三——行政补偿制度。本章首先深入阐释了行政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明确了这种补偿的性质和内涵。同时在将环境侵权损害行政补偿与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深刻揭示环境侵权损害行政补偿的特征。而后研究了该制度下的补偿基金的来源、补偿范围和费用范围,并进一步对其可实施性进行评价。第六章探讨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实现方式之四——社会保障制度。本章通过比较社会保障制度在其他领域发挥的作用,着重探讨了其向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扩张的原因。同时也研究了该制度适用于环境侵权损害赔偿中的具体实践过程,包括运作模式、制度选择和运作规则。第七章介绍并研究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在国际法层面上的实践。目前,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在国际上的实践典型表现在核事故损害赔偿和海洋油污损害赔偿。本章介绍了有关核事故损害赔偿和海洋油污损害赔偿的国际条约,并重点研究了有关国际条约的体系和内容。这些国际条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因此具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既可以引导其他类似国际间合作的创建,也可以借鉴至国家内部相应制度的设计。第八章是对我国在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制度发展方面的回顾及展望。本章通过对我国当前有关制度的全面审视,对现状及成果进行了综合评价。同时,在全面分析我国完善和发展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的必要性之后,指出该过程的关键是立足国情,坚持分配正义和生态正义的价值取向。本章最后就如何完善和发展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