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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探讨我国教育工会在教师权益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当前我国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日益深化和新《工会法》颁布的前提下,研究教育工会在教师权益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有助于教师聘任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教育工会自身建设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教育工会的地位和作用,为教师权益保障提供新的思路和理论依据。 本研究从我国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分析入手,指出教育工会在教师权益保障体系设计中严重缺位,维权有效性不高。并运用文献法、法理分析法、历史法、比较法等研究方法论证了教育工会在教师权益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表明:发挥教育工会在教师权益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是由教育工会自身的性质和工会法律法规决定的,更是当前的教育改革对教育工会提出的要求。接着考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工会的发展历程及其现状,分析了影响教育工会在教师权益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本论文第四部分探讨了教育工会在教师权益保障中发挥作用的机制,即教育工会通过事前参与、源头维护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保障教师的权益。 最后,文章围绕教育工会在教师权益保障中地位和作用的实现问题,从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两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