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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诗者人之情性也”的论断,是对传统诗歌理论本质论的继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黄庭坚为人为诗,以治心养性为根本,忧国爱民、忠义之气贯穿一生,其表情达意,无怒张之态与激愤之音,遵循温柔敦厚的传统诗学标准。本文认为,多数学者对黄庭坚的诗学思想缺少全面、客观、公正的认识和了解。因此本文首先分析揭示黄庭坚“情性说”把情性作为诗歌本质和创作动因,充分肯定了诗歌艺术的宣释、净化的功能,否定谏争与泄愤和强调诗歌劝勉与教化作用等内涵,然后从北宋后期的政治与社会、文化思想、文学史自身发展等角度,对其产生的客观原因和作者重视道德根本、注重节操风骨等主观方面情况作了进一步考察。
本文认为,黄庭坚的“诗者情性”的文学思想,既体现了诗歌艺术抒情的、表现艺术的特点,同时又体现伦理道德的精神。这里面所包含的诗歌美学思想是极为丰富的。人们热衷提及的黄庭坚其他艺术主张,如“夺胎换骨”“点铁成金”“无一字无来处”等,以及诗歌创作的拗峭、硬朗风格,从根本上说,都是在情性为诗的基本宗旨下的师法理论和艺术表现,不能片面指责他是形式主义者。明确“诗者人之情性也”这一论断的在他诗学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与作用,利于我们正确地接受这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