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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社会转型与发展关节点上的一次重大战略选择,也是21世纪前期中国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目标。新闻媒体关系到社会信息自由流通的公共领域的建构、关系到和谐的新闻舆论场的建立、关系到社会预警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新闻传媒担负着重要责任。 媒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责任包括:第一,政治责任。把宣传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愿望作为新闻媒体的神圣职责,全面反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第二,社会责任。担负建立公平正义和培植社会良知的传播职责;第三,经济责任。新闻媒体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上,全面宣传我国经济建设的新成就、新经验、新发展;第四,文化责任。积极宣传中国的先进文化,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文化形态;另外,从媒介实现其作用的手段层面说,媒体还担负着监督责任。 媒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实现自身的责任存在一些障碍,文章一一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为了更好地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要求,媒体首先要准确把握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准确全面地宣传和谐社会的内涵;其次,确立和强化新闻的核心价值观,警惕和防范利润至上的极端媒介消费主义,反思和清理各种滞后观念,告别僵化的新闻传媒运用思维;第三,创造和谐的媒介生态环境,一方面政府和社会要为新闻传媒提供良好的生存、施展的空间,推行行政公开、促进言论自由、加大政策扶持,实施制度创新等等;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传媒监管机制和体制,特别是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对新闻舆论监督,要给予保护,给予更多施展的空间;第四,推进新闻传媒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要创造性地调整新闻传媒的结构和布局,要有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新闻传播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