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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新诗诞生至今,由新诗的所谓“音乐性”问题引发的困扰与求索,已经构成了一段头绪纷纭、错综复杂的问题史。本文将研究时段设定为1917年至1949年,要把握这一阶段的问题史中人们所作的有关努力的大致线索、总体面貌和既有成果,厘清诗歌音乐性的三个基本层次——乐曲音乐性、语言音乐性和广义音乐性——乃是必须的第一步。以此种共时性分析为基础,进而考察问题的历史,则可以发现,这段历史呈现出的面貌绝非单一线索的演进,也不是二元对立式的拉锯战,毋宁说这是一个立体的、多线并行的结构,分属诗歌音乐性三个层次的具体问题在这个结构里同时展开。1917年至1949年的新诗音乐性问题史,可以划分为草创期和建设期两个时期。分期的主要依据是,围绕与新诗音乐性各层次相对应的具体问题进行的探索是否均已告一段落,每一时期内部是否具有相对的整一性。当然,和一般的文学史或文类史一样,新诗音乐性问题史的面貌也会受到外部环境和社会历史变迁的影响,任何分期都只能是相对的。本文上编对新诗音乐性问题史的草创期进行考察。草创期以1917年2月1日《新青年》二卷六号发表胡适的《白话诗八首》为起点,至1922年止。1919年,胡适在《尝试集》的《自序》里说“我们这班白话诗人”三年来做了种种音节上的试验,“要看白话是不是可以做好诗,要看白话诗是不是比文言诗要更好一点”。在它的草创时期,中国新诗首先要打破的,是旧诗谨严而无法适用于新的诗歌语言的格律模式,首先要挑战的,是人们心中关于诗的语言音乐性的根深蒂固的成见。诗人们在新诗音乐性的诸多方面进行的尝试和探索,使得诞生未久的新诗具备了“雏凤清于老凤声”的可能。下编考察问题史的建设期。建设期从1923年陆志韦在《渡河》中初次倡导新诗的格律化开始,至1949年止。新诗走过的是一条从白话到现代汉语的路,在新诗音乐性的建设时期,诗人的主张与诗艺的琢磨涉及乐曲音乐性、语言音乐性和广义音乐性等不同层面,分别指示了不同的路向,其间外部历史环境非同寻常的激烈震荡,也使得这一时期的问题史呈现出更为驳杂多样的面貌,而探寻现代汉语的诗律学或做诗法,可谓其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倾向。通过草创时期和建设时期的种种努力,人们有关新诗音乐性的求索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而新诗音乐性“传统”的雏形也在多种力量的冲撞与交汇中悄然形成。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新诗音乐性问题史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新诗音乐性的传统也将在传承、颠覆和调整中获得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