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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以来,理论界与实践界深化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围绕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学术成果颇多,实践中也取得较大的成绩。但是,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导致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市场的发展有着不同的路径,其市场经济高效率的取得,在方法上、形式及内容上,也必然与其他国家不甚相同。中国的改革开放,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实践道路。通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出了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其它发展中国家的独特模式,并呈现出了持续的效率优势。理论界在关于中国市场经济一般内容的研究方面一直是方兴未艾。特别是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效率等问题的探讨在学术界始终是热门话题。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是在何种背景下取得的?与市场是何种关系?与政府特别是与地方政府是什么关系?地方政府是否通过企业化的运行来促使市场经济效率的提高?本文的研究正是基于对这方面问题的探索,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地方政府企业化的运行状况,进而为中国市场经济效率进行分析和阐释,从而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更加健康、正确地向前发展,以实现“两个一百”的宏伟目标。
本文的核心观点是地方政府作为公有产权的代理人,以企业化运行的方式参与到市场经济中,具有一定的效率优势。这与传统的西方市场理论一味强调政府的管理职能不同的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政府的企业化实践,向我们展示了政府在市场中的另一个重要作用——通过企业化方式运行,即参与市场交易的职能实现了交易成本的减少,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率。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是基于中国选择了市场经济道路,但同时,对公有产权在市场交易中的保障又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另一特色所在。通过对公有产权的明晰和保障,以中国地方政府为载体参与市场交易中,比仅强调私有产权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更具效率优势。
本文选择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作为切入点,将中国市场经济中的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作为研究对象,应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借鉴吸收现代市场理论和产权理论,通过对不同治理状况的比较分析,从而得出相关的结论。
为此,本文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出发,着重从中国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视角来梳理它们在中国市场经济实践中的具体表现、本质特征和效率结果。在分析中,以马克思主义市场理论和产权理论为基础,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成果在内的西方学者理论基础上分析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运行机制与治理结构。通过以交易作为分析的切入点,从契约视角涉及以交易成本节约的视角将不同类型的治理结构进行比较分析。这样把分析对象聚焦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从政府的职能入手,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地方政府的参与职能抽象到具有经济意义上的企业化运行中,用以作为参与市场交易的分析内容。在此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进行分析,这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与市场理论结合的创新性尝试,体现在针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交易进行研究,选取具有代表性和重大影响力的土地交易作为具体分析的基本方面,通过交易成本的比较做出效率的判断。最后,分析了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与经济结构性问题之间存在的联系。从价格扭曲、要素供给结构、地方政府产权界定,以及经济增长动力转换四个方面考察了经济新常态下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参与市场行为所导致的经济失衡问题。本文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和地方政府企业行为市场与政府关系不清所致。
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一是微观分析方法。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效率的分析以政府微观行为作为切入点,再以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为研究对象,从其具体的经济参与活动展开研究;以交易作为分析的切入点,从交易的频率、资产专用性,以及不确定性将交易进行维度化,从而对交易做更微观地考察。二是跨学科分析方法。将经济学、组织科学(管理学)和法学等结合起来,进行跨学科研究,在经济分析的基础上,将企业及其相关经济组织视为不同的治理结构,从而将组织科学方法嵌入分析之中,并根据组织科学中的相关内容分析企业治理结构在行政控制、激励、适应性调整方面的效率优劣势。此外,还将契约法作为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影响交易成本从而影响交易治理结构选择的重要因素纳入分析。三是比较分析方法。本文将交易成本作为一个比较概念;以交易成本的节约作为分析的主要问题所在,将不同经济治理结构的选择,视为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交易成本比较的结果。同时,以土地交易为例,比较中国现行经济模式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的交易成本;采用契约视角代替选择视角,摒弃传统的以行为主体诸多严格假设条件下的最大化选择的方式,将企业及企业化行为的地方政府等参与人市场行为还原为契约问题,以分析事前的契约制定到事后契约关系治理的整个过程,进而实现治理结构匹配。
本文可能的主要创新点,一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市场理论与产权理论研究地方政府的企业化行为。从新视角研究市场经济下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治理结构,即以马克思主义市场理论与产权理论为核心,在吸收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理论的基础上,解析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二是基于治理机制研究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的效率。将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了更微观的分析,一方面,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角度,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具有相应的经济产权,从而具备以企业形式参与市场的职能,并且将公有产权以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另一方面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从交易成本视角的解释是具有公有产权的地方政府的企业化运行下,交易的治理结构具有效率优势。三是从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的视角研究经济治理问题,为分析当前经济新常态下研究经济结构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因为既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研究成果中,虽然讨论了政府的作用,但是大都是从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出发,而较少通过地方政府参与市场经济行为来深入研究。而对于经济治理中的结构性问题,大都也仅从市场的供需方面进行分析,较少从经济运行的深层次方面加以分析。本文试图从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角度来解读这一问题,为当前经济新常态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经济结构治理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本文的主要不足在于:首先地方政府企业职能研究还不够。因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只是其中一对关系,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本文尽可能在市场机制中探讨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具体方面,但对于地方政府企业化只能较宏观方面探讨不足。其次,在实证方面尚显薄弱。在本文的研究中,因涉及大量的基础理论问题,因此规范性研究的内容多,实证分析显得单薄,同时因为本文对本选题的研究重点在定性阶段,定量的分析也并非重点。本文在马克思主义市场理论及产权理论基础上借鉴西方经验及研究成果,分析了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最后,研究思路还需进一步扩张,尽管本文的研究思路清晰,但从多角度、多层次进行该问题研究还需加强。
本文的核心观点是地方政府作为公有产权的代理人,以企业化运行的方式参与到市场经济中,具有一定的效率优势。这与传统的西方市场理论一味强调政府的管理职能不同的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方政府的企业化实践,向我们展示了政府在市场中的另一个重要作用——通过企业化方式运行,即参与市场交易的职能实现了交易成本的减少,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率。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是基于中国选择了市场经济道路,但同时,对公有产权在市场交易中的保障又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另一特色所在。通过对公有产权的明晰和保障,以中国地方政府为载体参与市场交易中,比仅强调私有产权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更具效率优势。
本文选择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作为切入点,将中国市场经济中的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作为研究对象,应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借鉴吸收现代市场理论和产权理论,通过对不同治理状况的比较分析,从而得出相关的结论。
为此,本文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出发,着重从中国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视角来梳理它们在中国市场经济实践中的具体表现、本质特征和效率结果。在分析中,以马克思主义市场理论和产权理论为基础,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成果在内的西方学者理论基础上分析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运行机制与治理结构。通过以交易作为分析的切入点,从契约视角涉及以交易成本节约的视角将不同类型的治理结构进行比较分析。这样把分析对象聚焦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从政府的职能入手,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地方政府的参与职能抽象到具有经济意义上的企业化运行中,用以作为参与市场交易的分析内容。在此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进行分析,这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与市场理论结合的创新性尝试,体现在针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交易进行研究,选取具有代表性和重大影响力的土地交易作为具体分析的基本方面,通过交易成本的比较做出效率的判断。最后,分析了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与经济结构性问题之间存在的联系。从价格扭曲、要素供给结构、地方政府产权界定,以及经济增长动力转换四个方面考察了经济新常态下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参与市场行为所导致的经济失衡问题。本文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和地方政府企业行为市场与政府关系不清所致。
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一是微观分析方法。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效率的分析以政府微观行为作为切入点,再以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为研究对象,从其具体的经济参与活动展开研究;以交易作为分析的切入点,从交易的频率、资产专用性,以及不确定性将交易进行维度化,从而对交易做更微观地考察。二是跨学科分析方法。将经济学、组织科学(管理学)和法学等结合起来,进行跨学科研究,在经济分析的基础上,将企业及其相关经济组织视为不同的治理结构,从而将组织科学方法嵌入分析之中,并根据组织科学中的相关内容分析企业治理结构在行政控制、激励、适应性调整方面的效率优劣势。此外,还将契约法作为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影响交易成本从而影响交易治理结构选择的重要因素纳入分析。三是比较分析方法。本文将交易成本作为一个比较概念;以交易成本的节约作为分析的主要问题所在,将不同经济治理结构的选择,视为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交易成本比较的结果。同时,以土地交易为例,比较中国现行经济模式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的交易成本;采用契约视角代替选择视角,摒弃传统的以行为主体诸多严格假设条件下的最大化选择的方式,将企业及企业化行为的地方政府等参与人市场行为还原为契约问题,以分析事前的契约制定到事后契约关系治理的整个过程,进而实现治理结构匹配。
本文可能的主要创新点,一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市场理论与产权理论研究地方政府的企业化行为。从新视角研究市场经济下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治理结构,即以马克思主义市场理论与产权理论为核心,在吸收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理论的基础上,解析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方政府企业化行为。二是基于治理机制研究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的效率。将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了更微观的分析,一方面,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角度,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具有相应的经济产权,从而具备以企业形式参与市场的职能,并且将公有产权以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另一方面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从交易成本视角的解释是具有公有产权的地方政府的企业化运行下,交易的治理结构具有效率优势。三是从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的视角研究经济治理问题,为分析当前经济新常态下研究经济结构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因为既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研究成果中,虽然讨论了政府的作用,但是大都是从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出发,而较少通过地方政府参与市场经济行为来深入研究。而对于经济治理中的结构性问题,大都也仅从市场的供需方面进行分析,较少从经济运行的深层次方面加以分析。本文试图从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角度来解读这一问题,为当前经济新常态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经济结构治理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本文的主要不足在于:首先地方政府企业职能研究还不够。因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只是其中一对关系,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本文尽可能在市场机制中探讨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具体方面,但对于地方政府企业化只能较宏观方面探讨不足。其次,在实证方面尚显薄弱。在本文的研究中,因涉及大量的基础理论问题,因此规范性研究的内容多,实证分析显得单薄,同时因为本文对本选题的研究重点在定性阶段,定量的分析也并非重点。本文在马克思主义市场理论及产权理论基础上借鉴西方经验及研究成果,分析了地方政府企业化运行。最后,研究思路还需进一步扩张,尽管本文的研究思路清晰,但从多角度、多层次进行该问题研究还需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