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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自从建立以来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证券市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大,但是由于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证券市场的违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违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同时也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在此情况下证券发行监管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作为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监管在证券市场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不管是新兴经济体还是发达国家,都试图建立完备的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经历了审批制和核准制两个阶段,审批制完全属于计划发行的模式,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这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发行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新股发行制度也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1999年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股票审核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在此期间中国证监会并不公布参加发审委审核工作的发审委委员名单,这虽然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公关”难度,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督机制的缺失,导致发审委委员审核行为的随意性和拟发行人寻租行为的肆无忌惮,为了改善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效率,200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取消了原来参会的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身份必须保密的规定,信息的透明化和问责机制的引入,增加了社会公众对股票发审委委员的监督和约束。监管机构通过建立规范的发行审核程序对拟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实行实质性审核,希望以此把劣质公司或者存在欺诈行为的公司剔除在外。本文以2006年至2009年的沪深两市首次公开发行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数据,通过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行为理论假设,利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行为进行实证研究,从而揭示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提出关于完善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建议。通过实证研究表明:(1)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行为较好的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由于问责机制的引入,为了自身的声誉免受损失,同时也为避免受到问责的可能,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行为倾向选择不确定性因素少的公司不确定因素越少,通过审核的概率越大。(2)股票发行审核行为能够较好的体现独立性,这表现在总体上股票二级市场的变化和股票发行审核行为没有明显的相关性。(3)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行为的公平性体现较差,这主要表现为股权属性对审核行为的影响作用明显,两者呈现高度的相关性,股权属性为国家股或者发行前国家持股比例越高则越容易通过审核,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的错误定位有关。(4)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行为基本不能体现效率原则,这表现为拟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不能够被充分体现,在该类指标中只有行业协会背景对于审核行为具有明显的解释作用。本文研究分析有以下意义:首先在理论上,本文的研究是一个全新的尝试,不论是本文的研究对象还是研究思路都具有一定的创新,通过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数据研究,间接打开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行为的“黑匣子”,为今后股票发行监管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其次本文的分析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一方面为可以为我国新股发行审核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实证表明核准制能够较好的的体现市场经济规律,股票发行审核能够较好的体现谨慎性和独立性。但是审核行为的公平性和效率却较差,为了更好的改善我国新股发行审核制度,我国今后的股票发行监管应该改变股票市场建立之初“为国企服务”的观念,真正做到对于市场参与主体“一视同仁”,使得不同的股权属性公司能够实现真正的平等,同时我国的股票发行监管应该在坚持谨慎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审核行为的效率,更加注重高成长性公司的甄选。另一方面,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讲,对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行为的研究有助于拟上市公司了解什么因素影响拟发行人的发行申请是否通过,这对于拟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方面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有助于指导拟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需重点关注的公司“硬伤”,避免其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被主管部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