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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死亡”立法缺陷的存在,不仅导致学界的理论争议,而且引发司法实践法律适用的混乱。但是目前研究这一课题的学者不多,因而深入、细致的研究这一立法现象,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笔者认为应该深入研究我国刑法典中的“致人死亡”,找出其中的立法缺陷,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并结合刑法理论,完善我国的“致人死亡”立法。围绕这一主题,笔者首先总结和归纳了我国刑法典和国外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刑法典中的“致人死亡”立法规定,以便对这一立法现象有个整体认识,为全文论述作铺垫。在对中外“致人死亡”立法规定有了初步了解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法学界的争议和相关刑法理论对我国刑法典中的“致人死亡”立法规定,从主观罪过、犯罪对象、因果关系、刑罚配置四个方面做了一番彻底的剖析,澄清了“致人死亡”中的某些刑法问题,并找出“致人死亡”立法中存在的不足。最后从罪刑法定和罪刑均衡两个角度,结合“致人死亡”立法规定之缺陷阐述了“致人死亡”立法完善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完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