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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是司法活动和诉讼程序的关键载体,记录了公安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以及与案件事实相关的重要信息。而检察院在刑事诉讼流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环节,因此研究检察院的笔录规范状况,便成为一个行之有效的研究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和制度的方式。而在现实的法律实践中,笔录所呈现的问题众多,其制作状况着实令人担忧,为此我们将以言词类证据笔录为切入点,考察我国目前的检察笔录规范状况。全文供分为四章。第一章提出问题,根据实务经验的总结,详细阐述了我国当前检察笔录的问题所在。笔录不仅制作粗糙,语言毛病众多,而且经常有违背程序规定的情形出现。更重要的是,笔录常常无法真切地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其客观性和准确性一直为人们所质疑。笔录制作的乱象,也使得全面而系统地研究笔录语言,迫在眉睫。第二章是从规范化的角度对检察笔录的语言运用进行分析。检察笔录语言应遵循准确、简练和庄严等方面的规范要求,为此我们应在笔录语体的转换过程遵循这些原则与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合情合理。随后,又具体从普通口语到笔录的转换,方言口语到普通话笔录的转换,特殊语体的转换三个方面详细进行阐述。第三章重点研究检察笔录言语链的设计。言语链的有效组织需要做到主动、全面,综合采取各种策略,但策略的行使不能超越合法性准则的要求。从内容上看,应在既定事实和对方陈述的基础上,步步为营,通过富有逻辑性的迂回方式取得预想效果;从形式上看,应该多采用宽式特指问句。第四章作为余论,则分析检察笔录失范背后的制度和文化因素,重点探讨了笔录规范定位不清的问题和权力至上的法律文化造成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