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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大学制度的不断发展,高校管理的重心不断下移,推动地方高校的特色发展及自我定位,完善地方高校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已成为高等教育学术界的研究热点。长期以来,不少地方高校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存在办学理念落后、党政职责不清、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弱化、教师和学生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等诸多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成效。如何理顺学院的办学自主权,解决学院发展中的权力分配与制衡问题,使学院真正成为责、权、利相统一的办学实体,有效实现“大学办校、学院办学”的理念,是当前地方高校学院内部治理的核心问题。从本质上来讲,学院内部治理结构是一种学院内部制度的安排,是一种有效的运行机制,其产生的目的是理顺组织系统内部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关系,以达到学院内部组织协调运行、高效运转的作用。 论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等相关理论,在探究地方高校学院内部治理结构模式的同时,以地方高校南昌大学为个案,对地方高等院校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总结借鉴国内外高校学院内部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和成功经验,提出了优化我国地方高校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对策:一是要转变治理观念,形成“大学办校、学院办学”新理念,注重特色定位,以学院办学为主体,权力重心下放,校院两级联动治理相结合;二是要调整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创新“四位一体”运行机制,构建“权力制衡”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三是要提升学术权力驱动力,合理建构学院权利配置架构,以“教授治学”为载体,突出教授委员会的学术权利主导地位,坚持“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四是要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全方位实施“学院自治”,依托大学章程,建立健全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构建科学保障机制;五是要搭建学院内外治理平台,实现“共同治理”,创新参与形式,推进学生群体参与学院治理,理顺外部治理通道,走共同治理之路;六是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学院治理文化,保障学院内部认知理性与实践理性和谐发展的治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