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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芒福德在《城市发展史》中将城市定义为“人们记忆的场所”,“集体记忆”是赋予城市物质形态历史内涵、形成城市场所精神的关键要素。然而当城市的记忆内核消亡,只留下包裹着历史物质表皮的现代消费空间,场所精神将何处安放?国内旧城更新始于上世纪中段,从粗放的大拆大建,到渐进式更新阶段,从对旧城信息“覆盖式”的发展,到“假古董”街区的盛行,现有的物质更新方法仍在持续不断地造成旧城区历史内核的消亡,探寻出一种针对旧城区“历史记忆”及“场所内核”复兴的形态更新方法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课题从四个方面对基于类型学中“集体记忆”的旧城更新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论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国内旧城改造更新及国内外相关理论发展的背景,通过综述确定课题研究方向及意义,提出基于类型学中“集体记忆”概念的旧城更新策略研究主题,拟将其运用于旧城区的物质形态更新中,并对论文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做出论述。 随后对类型学操作与“集体记忆”的相关内涵进行阐述,从类型学的城市意义、城市实践方式等方面出发,将类型学作为“集体记忆”物质形态转化的手段;通过分析,得出“集体记忆”的类型学操作对象为城市记忆原型(同类物),提出针对“集体记忆”原型的类型学类推方法;最后,通过对国内旧城更新特征的分析,进一步提出针对国内旧城背景的“集体记忆”应用策略,增强研究的针对性与适应性。 第三章通过对克里尔、罗西及莫奈欧的城市类型学思想的研究,总结出针对城市“集体记忆”原型的类推方法:克里尔的“历史图式类推法”、罗西的“同构类推法”以及莫奈欧的“场所类推法”。历史图式类推法强调对城市空间记忆的恢复,同构类推法对统一城市形态文脉更适用,而场所类推法则侧重于单体建筑中的符号重构以形成新的场所精神,这三种类推法与旧城空间更新、旧城形态控制与特定建筑设计相互关联。在国内旧城特有的“集体记忆”运用语境下,三种类推法在旧城更新的三个层级各有侧重、相互交叉,具有形成“集体记忆”类型学的旧城形态更新方法论的潜力,以此帮助实现旧城记忆的复兴,重建旧城空间场所精神。 第四部分为实践运用,包括鲁祖庙片区的“集体记忆”研究与“集体记忆”类推方法在鲁祖庙片区更新中的运用。首先通过对鲁祖庙片区历史变迁与基础现状研究,得出旧城区基本状况与历史特征,在此基础上对旧城“集体记忆”要素进行溯源,确定片区的记忆原型提取对象与范围——重庆渝中区历史形态及巴渝地区传统城镇的物质形态。在此基础上,以建立鲁祖庙片区特色的旧城发展规划为前提,从旧城空间更新、旧城形态控制及单体建筑(构筑物)设计三个层面,运用三种类推方法对鲁祖庙片区的“集体记忆”进行重新演绎与还原,完成鲁祖庙片区的物质形态更新,重建其场所精神。 本研究通过详实的理论历史研究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项目实践,对基于类型学中“集体记忆”旧城更新的方法进行了适应性研究总结,确立其在旧成形态更新中复原记忆及文脉的实践意义,并对其实际运用价值进行了展望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