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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创新理论分析入手,对作为微观金融主体的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进行了分析探讨,并力争将国内外的金融创新理论运用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实践,找出我国商业银行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之间的差距,深入探讨存在差距的原因和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创新所受的诸多制约因素,并在借鉴发达国家金融创新经验和深入研究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政策建议。因此,为了更全面地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全文围绕金融创新理论、创新原因、创新效应、创新所受的制约因素、推进创新的策略和对创新的展望这六个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本文首先分析了金融创新理论。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入手,对金融创新的含义作了相应的界定,并介绍了西方颇有影响力的关于金融创新动因的几种理论:约束诱致假说,自由——管制的博弈,制度学派的创新理论,技术推进论,交易成本论等。这些理论分别从不同角度解释了在西方国家出现金融创新的原因。进行该部分分析的目的是为了给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其次本文探讨了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创新的最直接原因。虽然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探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就目前的运行状况来看,仍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如不良资产比例高,资本充足度低,盈利能力普遍较低,业务品种单一、经营重心偏移等,成为阻碍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要想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增强发展能力,就必须进行全方位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也是我国商业银行适应环境变化和金融需求多样化的现实选择。在分析中,通过对比揭示了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与发达国家创新之间的巨大差距,为进一步提出政策建议做了铺垫。由于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各种要素的新组合”,规模大,涉及面广,因而对经济、金融都会产生深远影响。在宏观方面,金融创新不仅增加了金融产品,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和金融市场的有效性,推动了经济发展,而且对我国的货币政策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微观方面,金融创新的最大作用就是提高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金融服务效率。对金融创新效应的分析目的是使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各方面能更充分地认识金融创新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尽量发挥创新的正面作用,消除其负面影响。 但是,由于我国金融业发展时间不长以及体制、技术等各方面的原因,目前还存在诸多对我国银行业进行创新的不利条件。其中相对滞后的监管制度、不合理的产权制度、有待改善的金融环境和金融人才匮乏是最主要的制约因素,这些因素是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创新规模小、层次低、动力不足的直接原因。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推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策略。从宏微观两个层面入手,认为商业银行必须首先转换经营理念,并重点以金融产品创新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支持,以组织与管理创新为保障,进行全方位的创新,才能增强综合实力,也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由于商业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特殊企业,其进行的金融创新在相当程度上是为了逃避金融当局的管制,这样商业银行在获取创新收益的同时,也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注入巨大风险。因此,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金融监管当局应不断完善监管。金融监管应从分业的监管模式转变为混业的监管模式,真正变直接管制为间接监管,并在监管内容、方法、手段诸方面进行创新,以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的创新行为,达到提高金融效率和维护金融安全的双重目标。同时,有关方面也应不断推进改革力度,为微观金融主体进行金融创新提供宽松、适宜的环境。 我国经济多年来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为商业银行进行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会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的深化、需求多样化的刺激及包括放松管制、市场竞争以及技术进步的供给支持,会出现新一轮的创新高潮,全面提高商业银行的服务功能和综合竟争力,并推动我国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