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社会组织的规模和数量都在不断增加,其中,既包括自上而下成立的社会组织,也包括自下而上成立的社会组织;既包括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也存在大量尚未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而没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基本上属于自下而上发育和成立的组织,即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面临着尴尬的情境,尤其是,在寻求法律合法身份的道路上,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从而,论文采用了高丙中的四类合法性划分,即法律合法性、政治合法性、行政合法性和社会合法性,并将之运用于对民间组织的探讨。试图探索出民间组织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下,是如何生存和发展的?为了探讨以上问题,本文选取了上海SS组织,这一以农民工子女为服务对象的民间组织作为研究个案,从详细分析其萌芽、发展和日渐成熟的发展历程,发现其呈现出极为良好的发展状态和趋势。然而,同时,通过分析其外部环境,发现其依然没有在上海登记注册成功。从而,本文试图分析,其为什么在缺乏法律上的合法地位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保证项目的良性运作?论文主体部分,集中探讨和分析了ss组织如何争取社会合法性、政治合法性和行政合法性。首先,分析其与志愿者和农民工子弟学校的互动,通过构建集体意义,一方面,整合了志愿者的内在动机,从而,获得志愿者的认同、形成集体凝聚力和认同感;另一方面,整合了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意愿,从而,获得农民工子弟学校的认可和接纳。进而,志愿者和受助者对ss组织的认可和认同,构成了其获取社会合法性的第一步。其次,论文分析了ss组织如何争取各种社会力量(媒体、民间组织和企业)的承认和支持,进而,进一步扩大其社会合法性。最后,通过分析ss组织与官方部门(教育局、共青团和官办非政府组织)的周旋,通过迂回、规避、合作等策略,以成功获得政治合法性和行政合法性。在此基础上,论文最终探索出民间组织在探寻合法性的过程中遵从着一套“金字塔式”逻辑,并认为法律合法性位于金字塔最顶端,即使缺失了法律合法性,也并不会决定民间组织的实际运行状况。同时,民间组织的这一生存状态,也折射出了市民社会在我国的实际发育情况,从而,本文进一步探讨了民间组织和市民社会成长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