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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邺嗣(1622—1680),明末清初之际浙东著名的遗民诗人,长于诗歌,著有《杲堂诗文集》,钱仲联称其为甬上诗社中“艺术成就最卓越的诗人”。他的诗歌句句血泪,情感真挚,再现了时代巨变之际强项不屈的遗民形象。本文分为五个章节,分别探析李邺嗣的行迹与心迹、其简单的遗民交游圈、诗学思想、独抒性情的诗歌内容以及其诗歌创作的艺术特色。李邺嗣家世显赫,在李邺嗣的家族历史中,忠义是其家族精神的重要内涵,这种家族文化,对生逢乱世的李邺嗣人生道路的选择有着重要影响。鼎革之际,李邺嗣不与新朝合作,为恢复大明江山奔走山岛海寨之间,联络忠义之士。后因复国之事两次入狱,经友人相救,幸得不死。两次入狱之后,李邺嗣认识到复国之梦的不可实现,于是隐遁于东皋草堂,日以著书为业,以遗民身份终老。其坚贞的遗民气节和高洁的品行为浙东士人树立了一个标杆。李邺嗣性情耿直,笃挚于朋友,其交游圈单纯狭小。作为遗民,他以结交当世显贵为耻,且耻于与贰臣交往。心志相通,是其交友的首要条件,其好友或是抗清志士,或是气节砥砺的遗民,或是品行高洁的方外之人。在李邺嗣的隐居生活中,他们互相砥砺,共同坚守遗民气节。通过与这些人的交往以及他们对李邺嗣的评价可知李邺嗣在浙东的地位和影响,李邺嗣具有独立的诗学观,在宗唐宗宋成风的清初诗坛,李邺嗣打破藩篱,不为门户所囿,在师法对象上,亦不主一家,陶渊明、杜甫、谢灵运、刘长卿都是李邺嗣师法对象。他对明诗模拟剽窃、性情不出的弊病进行了反思,主张诗歌要抒发真性情,并且要日新求变,提出了诗歌创新的方法。此外,李邺嗣还主张“以诗存史”、“以诗补史”,他的诗学观对振兴明后期以来的颓靡的诗风具有积极的影响。李邺嗣诗歌思想内容践行了他“正性情”、“日新求变”的诗学主张。其诗歌感情真挚,不落俗套,诗歌内容丰富,既有慷慨激昂的反清复明之作,又有哀婉沉痛的思念故国之作,有隐居后闲适恬淡的田园山水诗歌还有展现甬东风物的清新明快的竹枝词,李邺嗣用诗笔真实的记录了一位遗民的复杂心路历程和时代的风云巨变,以及甬东的风物文化,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李邺嗣的诗歌具有独特的艺术成就,他用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再现了时代的风云变化,字字如泣,句句血泪。诗风不拘一格,既有杜甫沉郁顿挫之风,又有陶渊明闲适恬淡之味,又有谢灵运幽静秀美之色。语言简洁而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