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8年我国将认罪认罚从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为一项制度,在该制度中控辩双方通过协商提出量刑建议并被法官采纳成为关键,因此,在法律规范中明确了量刑建议的效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初期,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旧存在较大幅度并且这类量刑建议法官一般都会采纳,之后检察系统开展了量刑建议精准化改革,此项改革使量刑建议对法官形成了较大的约束力,量刑建议权与审判权之间出现了矛盾。但是量刑建议精准化是以“确定刑为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我国将认罪认罚从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为一项制度,在该制度中控辩双方通过协商提出量刑建议并被法官采纳成为关键,因此,在法律规范中明确了量刑建议的效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初期,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旧存在较大幅度并且这类量刑建议法官一般都会采纳,之后检察系统开展了量刑建议精准化改革,此项改革使量刑建议对法官形成了较大的约束力,量刑建议权与审判权之间出现了矛盾。但是量刑建议精准化是以“确定刑为主,幅度刑为辅”,且在法律规范中保留了法官对量刑建议的审查权。另外,量刑建议精准化的确可以更加充分表达控辩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对量刑的意见,也可以更加贴合被追诉人的心理预期,对深入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重大意义。只是由于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不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精准化的运行基础存在很大问题,因此,有必要对量刑建议精准化运行基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并且找到相关的解决之策。本文第一章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精准化进行理论概述。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节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精准化的含义,主要包括量刑建议精准化的概念、以及特点,第二节阐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精准化的效力,主要从法律规范中的效力与实践中产生的效力两方面进行介绍,第三节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精准化的价值进行论述。本文第二章对域外的认罪协商程序中的量刑建议精准化进行考察。该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节论述了英美法系中关于量刑建议精准化的内容,具体而言,以英国与美国为代表,主要从检方不断扩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得辩诉交易有了生存的空间以及检方不断扩大的自由裁量权对法官在哪些方面产生了约束力进行论述。第二节主要以大陆法系国家为考察对象,以法国与德国为代表考察了法国的检察官在认罪协商中拥有的自由裁量权,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精准化对法官是否具有效力。第三节主要阐述域外认罪协商中量刑建议精准化对我国的启示。本文第三章对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精准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考量。第一节对量刑建议的协商过程进行探究,分别以辩护律师、值班律师、被追诉人、检察官为主体,对相关制度进行剖析。首先,由于检察官机关对辩护律师参与量刑协商采取排斥态度,导致辩护律师在量刑协商中基本不具有协商空间。另外,值班律师具有应急性功能且经济待遇低导致法律服务缺乏连贯性,出现“站台效应”。其次,被告人缺乏对证据信息的知情,导致无法对律师的工作进行监督,也无法与控方进行平等对话。最后,检察机关受对抗式诉讼模式的影响以及诉讼效率的压力,出现了消极履行法律义务的现象。第二节对量刑建议精准化的提出过程进行探究。分别从量刑指南粗疏、案件流经程序繁杂、检察官量刑能力以及量刑建议缺乏说理几个角度,论证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缺乏精准度。本文第四章在第三章的基础上对量刑建议精准化中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措施。第一节主要论述了如何建立平等协商制度。首先,从检察机关为辩护律师提供协商平台着手,在这个过程还应当为辩护律师是否能够参与协商提供救济途径,同时扩大辩护律师对影响被追诉人量刑的情节的信息收集范围。其次,从值班律师角度进行论述,值班律师的帮助之所以流于形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值班律师的应急功能,但是此项功能也是值班律师最大的优势,因此,有必要从弥补值班律师应急功能的缺陷与发挥应急功能最大价值两个角度,增强值班律师的有效参与。另外,从建立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无效审查标准角度,对值班律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其次,从证据开示的内容、范围以及时间方面阐述了如何建立证据开示制度。最后,从加强对检察官量刑工作监督以及采用电脑辅助量刑的角度,改变检察官量刑思维模式,提高量刑能力。第二节主要从完善量刑程序的角度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化。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论证:一、制定统一的量刑指南;二、简化案件流转程序;三、完善量刑建议形成机制;四、加强对量刑建议的监督。希望能从量刑协商到量刑建议的提出过程进行不断的优化,进而提出符合精准化要求的量刑建议。
其他文献
2018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为《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纳入其中,目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刑事案件占比超过八成,成为我国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选择”。在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为显著提升刑事诉讼效率、推动各司法机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制度合力以及确保法律准确适用的有力武器。然而在实践中,制度的权利品性却往往遭遇到“忽略”,被追诉人在具结书签署后反悔的
通过实施不请自来,超出相对人预期的广告营销行为,经营者获取了更多的交易机会,这种行为可称之为商业烦扰。成本低、收益高,导致商业烦扰在实践中频发。但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相对人的生活安宁权、自主选择权,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亟需法律的规制。纵观我国现行立法对商业烦扰的规制,均存在一定的局限。基于商业烦扰危害性分散的特质,个人诉讼制度与社会公益诉讼之间的不适配导致受害人不愿提起侵权之诉,这也是传统民商法规制
2018年新《刑事诉讼法》正式颁布并实施以来,作为刑诉法改革的重点之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火如荼地在全国各地落地实施起来。传统的诉讼模式存在重量刑轻程序的弊端,把最终的量刑结果作为衡量刑事诉讼公正与否的命脉,程序如何进行,犯罪嫌疑人权益是否得到合法保障在最终的量刑结果面前不足挂齿。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定罪与量刑二合一的程序模式,使得量刑在程序上依附定罪过程,而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量刑的非公开性导
本文所指的审判指定管辖,是在情况特殊时变更法定管辖法院的机制,刑事诉讼法第27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审判指定管辖实践纷繁复杂,并出现了诸多问题。问题是学术研究的起点,本文以此为主题,对审判指定管辖做出了明确的界分并进行比较法考察,梳理其实践现状进而发现问题、解释问题,最后提出完善建议。具体而言,本文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是刑事审判指定管辖的基本概述。本章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审判指定管辖的内涵进行了界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呈高发态势,不断冲击社会伦理底线,饱受舆论关注。一方面,该类犯罪行为给未成年被害人及其亲属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另一方面,特殊的犯罪背景、特殊的证据分布状况又使得案件的办理存在众多证据运用上的困惑,导致事实认定困难。于此同时,办理该类案件,既要防止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又要最大限度地获取其陈述,以有效地打击犯罪。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一站式”询问机制在实践中的运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足于我国本土法治土壤,将我国传统“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立法化,顺应了司法实践对于优化配置司法资源以及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现实需求,是我国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着力点。而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不仅有助于防范认罪认罚案件出现冤假错案,还能以“权利”制约“权力”,实现被追诉人诉讼主体地位,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当性的前提。但无论是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情况,还是上升立法后的实践情况来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依托于互联网科技和电子商务而兴起的新型消费模式,在人们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网络购物模式在与其他传统消费模式竞争的过程中,充分利用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利用低价将消费者从线下向线上引流。在这竞争过程中,形形色色的促销优惠活动,在给消费者带来低价与实惠的同时,也时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发生。消费者由此所获得的优惠的权利和利益,在淘宝、天猫平台在官方文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金融业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金融风险在金融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在慢慢聚集。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是我国进行金融监管的重要目的。为了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我国长期以来强调在司法裁判中一般以效率为基本理念,但一味追求金融交易的效率,容易忽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滋生了很大的金融风险。《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在2018年出台以后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法庭科学日益兴盛,越来越多的科学证据进入法庭,鉴定意见作为科学证据的代表更是成为了刑事诉讼所必不可少的证据种类之一。与此同时,诸多与鉴定意见相关的负面问题也频繁出现,例如,辩方无法有效知悉鉴定信息,鉴定人不出庭,质证的内容过于形式化等等。根据研究者的统计,《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8)白皮书》中提到的46件冤假错案,其中39件案件与鉴定意见被错误采信相关。这足以
目前,我国视频网站的商业运作模式中,在视频播放中插入贴片广告已经成为运用最为广泛的商业模式之一。经营者通过提供广告屏蔽服务以及产品的方式满足了消费者对于无广告观看视频内容的需求,但同时对视频网站的预期广告收入以及相应影响力产生了消极影响。我国法院对于此种屏蔽行为持否定态度,认为提供视频广告屏蔽服务或产品的经营者与视频网站之间存在着实质上的竞争关系,“广告+免费视频”的商业模式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