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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问题。未来几年,中国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节能减排事业。1998年12月,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国内也称EMC)通过“WB(世界银行)/GEF(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引入中国。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节能机制,其实质是通过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项目节能改造的成本,并从中获得节能效益。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称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简称EPC项目。在中国政府的推动下,合同能源管理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同时,EPC在中国的发展也面临着很多问题。其中融资困难是其发展的最大瓶颈。目前,中国EPC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节能服务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另外EPC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较长,近期获利能力差,当同时开展多个EPC项目时,节能服务公司势必会出现流动资金短缺现象。中国70%的节能服务公司为中小型企业,自有资金有限,又因为缺乏固定资产抵押而不易获得银行贷款。针对此种状况,笔者借鉴美国、德国和巴西的EPC项目融资模式,并结合中国节能服务公司自身的特征,提出将融资租赁、保理和未来收益权质押引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此来缓解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压力。其中,节能设备融资租赁在一些节能项目中已经开始应用。另外,风险控制是一切融资模式运作的前提。只有风险可控且拥有足够盈利能力的项目才值得投资,而且此类项目比较容易获得投资人的资金支持。文章通过某铝业有限公司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案例说明如何对EPC项目的盈利能力和风险进行分析,采用的方法有技术经济分析和灰色多层次评价。最后,笔者针对EPC项目面临的各种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