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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11年9月份发生的轰动一时的蔡永杰假想防卫案为研究对象,从理论与实践角度加以阐述分析。蔡永杰误以为发生了抢劫,基于善良帮助的主观意愿趋车拦截“劫匪”,而意外将其撞倒不治身亡,被司法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认定故意伤害致死,依据法律规定蔡永杰恐将面临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刑罚。蔡永杰一案为法学理论中典型的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假想出的防卫,对事实上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本文介绍了蔡永杰案案情,重点分析研究蔡永杰案的主观罪过形式、客观刑事责任承担。假想防卫具有主观判断错误性、以防卫为目的、行为后果损害性三个特点。理论界关于假想防卫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承担,依据主观过错角度大小依次分为意外事件、过失犯罪及故意伤害罪三种。笔者认为有必要将假想防卫造成的刑事犯罪区别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文章通过理论分析研究、案例对比等方式论证了笔者的观点,即假想防卫的主观罪过应当是过失的,行为人在假想防卫的情形下不应当存在故意的主观心理状态。笔者在文章中充分论述了蔡永杰行为的法律定性应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其作为具有多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而言,是想拦截住被害人,不是想撞倒或撞伤被害人。蔡永杰应当预见到被害人如果不停止而继续向前跑的话,可能会被车撞到,然而当时情况紧张没有容蔡永杰多想就开车上前拦截,由于主观上的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最终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蔡永杰一案在2012年底至2013年1月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开庭审理,但截止本文定稿时,仍然没有出最后一审判决结果。据笔者多方了解知悉,对被害人民事赔偿部分,本案被告人已经向法院交纳近六十万元的赔偿。笔者期望借本文让法律执业者关注假想防卫案件,相信国家司法机关最终会给实施假想防卫的行为人蔡永杰一个客观公正的审理结果。通过蔡永杰案的审理,应当激发人们见义勇为的勇气与信心!传递正能量!由蔡永杰假想防卫案引发了笔者对法律与道德,及个案的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