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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FibroScan评判中医药抗肝纤维化疗效的价值,并探讨多种因素对LSM值变化的影响。 方法:收集2010年5月至2012年1月所有在曙光医院肝科门诊接受2次(含以上,时间间隔至少6个月)FibroScan检查的慢性肝病患者的LSM、发病原因、用药情况及2次FibroScan检查时间点前后1个月内的肝功能和凝血各项指标参数,分析以FibroScan技术评判中医药抗肝纤维化疗效的价值,并探讨多种因素对LSM值变化的影响。 结果: 1.共收集102例患者,女性31例、男性71例。根据患者LSM分为无肝纤维化组(LSM≤5kPa)10例,肝纤维化组(515kPa)28例。根据患者用药情况分为联合用药组33例、扶正化瘀方组54例及其他用药组15例。 2.总体患者前后2次LSM的变化显示,LSM下降者65例(63.7%),上升者36例(35.3%),维持不变者1例(1.0%)。前后LSM均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性别及年龄组间LSM差值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3.各肝纤维化分组前后2次LSM均数比较、组间LSM差值的比较及例数变化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但各组LSM下降患者前后2次LSM均数比较、组间LSM差值的比较及例数变化比较有显著性差异:各组LSM上升患者前后2次LSM均数比较及例数变化比较,差异也有统计学意义。 4.三个治疗组中,仅扶正化瘀方组前后LSM均数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5.无肝纤维化组、肝纤维化组LSM下降或上升的幅度≥2kPa时,前后LSM均数比较均有统计学意义:肝硬化组LSM下降或上升的幅度≥4kPa时,前后LSM均数比较有显著性差异。 6.以无肝纤维化、肝纤维化患者LSM变化幅度≥2kPa和肝硬化患者LSM变化幅度≥4kPa为疗效标准统计,总体102例患者中,纤维化程度维持不变患者49例(48.0%),纤维化程度减轻患者36例(35.3%),纤维化程度加重患者17例(16.7%),即纤维化程度不变加减轻患者85例(83.3%),纤维化程度加重患者17例(16.7%)。其中联合用药组纤维化程度不变加减轻患者26例(78.8%),纤维化程度加重患者7例(21.2%),扶正化瘀方组纤维化程度不变加减轻患者49例(90.7%),纤维化程度加重患者5例(9.3%),其他用药组纤维化程度不变加减轻患者9例(60.0%),纤维化程度加重患者6例(40.0%),三组间疗效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8)。两两比较,扶正化瘀方组与其他用药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0)。 7.在总体患者和LSM升高的患者中,肝功能各项指标和凝血指标均没有统计学差异。而在LSM下降的患者中,ALT、AST和GGT活性下降,且和第1次检查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8.纤维化程度减轻患者ALT、AST、PT、INR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GGT有显著性差异。 9.肝纤维化程度有变化患者LSM差值与ALT、AST、GGT差值呈低度正相关,与PT、INR差值呈显著正相关。 结论: 1.FibroScan可作为一种无创方法,参与慢性肝病综合疗效评判。 2.FibroScan评判肝纤维化疗效的标准:无肝纤维化(LSM≤5kPa)、肝纤维化(515kPa)患者的LSM变化值宜分别设为2kPa、2kPa及4kPa。 3.以上述标准评判联合用药组、扶正化瘀方组及其他用药组抗肝纤维化疗效,显示扶正化瘀方组为最佳。 4.FibroScan评判抗肝纤维化疗效,未受到ALT、AST、GGT和PT、INR的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