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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一直是各国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我国,主板市场公司的舞弊行为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专家学者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而创业板设立的时间不长,对创业板公司舞弊行为的研究并不多。对于一个新兴的市场,如何发现舞弊企业,如何防治舞弊行为是这个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因此,本文从创业板的角度出发,重点研究和分析了创业板公司的财务舞弊问题。我国的创业板是2009年在深圳设立的。上市公司多为中小型公司和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公司。创业板从创立之初的28家公司发展到2015年的近500家上市公司,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一些问题开始暴露出来。首先是业绩“变脸”。有的中小型公司在没上市前,为了少缴税款,故意隐瞒公司收入,人为调节成本费用。等到要上市的时候,为了取得上市资格,往往又人为地调高收入,增加利润。而当公司上市后,由于上市前的造假舞弊,再加上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就容易出现业绩“变脸”的现象。第二是“三高”问题,即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募集资金。由于在创业板发行的公司基本上都是中小型公司,股本较小,容易受到追捧和炒作,往往发行价较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就高,募集资金也就多。有些公司募集的资金远远超出公司规划项目所需的资金。多出的募集资金有的存在了银行里,有的投到了一些并不是很理想的项目上,有的甚至就是闲置不用。第三就是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由于创业板设立时间不长,各项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如保荐人制度、处罚机制等都有待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发展。鉴于以上背景,本文首先介绍了财务舞弊的概念,分析了财务舞弊的特征,阐述了财务舞弊的后果。在此基础上,以A药业公司为例,重点分析了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因以及常用的舞弊方法,并针对不同的动因和舞弊的方法,从上市公司方面、中介机构方面、政府层面和行业协会等方面提出了防治舞弊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