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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程度加深,来自全球经济变化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逐渐增大。在2012年以来,受欧债危机、欧美经济增长放缓和宏观经济整体下行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影响下,2013年我国经济金融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复杂,金融稳定形势更加严峻。从中期来看,金融危机并未结束,呈深化和蔓延之势,金融界面临诸多风险的考验。同时在经济转型期过程中,我国中小企业作为扩大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贷款需求也随之增强。我国是以银行占主导地位的融资结构,银行为了控制风险,目前常用的授信方式是不动产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等,而中小企业只有大量的存货等动产闲置,没有足够的不动产用作抵押,因此融资难问题困扰着中小企业,资金充足率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中小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难。随着《物权法》的实施,新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上线使用,商业银行开展动产融资业务将为我国银企双方开辟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然而,动产融资业务还存在法律依据不足、操作规范欠缺等瑕疵,学术界对于其法律风险防控的研究也较少,多数是从宏观上提出一些纲领性文件,比如树立银行全面风险防控理念、加强内控等指导性原则,缺乏实际操作性,这使商业银行开展业务时面临着较大的法律风险。因此,为了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定,研究动产融资业务及其法律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应用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从动产融资理论概述入手,对动产融资业务的涵义进行界定,并介绍了当前商业银行主要开展的几种动产融资业务,分析了动产融资业务的开展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要性及在我国的法律环境,其次通过银行法律风险的界定进行分析,明确其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从而提出需要防范法律风险的对策,引导商业银行构建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同时结合融资成功实例,为我国商业银行动产融资业务的发展、创新及其法律风险防范做进一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