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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这就对公共管理部门进一步理清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最终实现“科学宏观调控,有效政府治理”的目标定位,作为政府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科学设置和履行岗位职责规范,建立起权责明确、岗位设置统一、职务职责清晰的岗位职责规范体系,并将这一规范体系应用于公务员的录用、考核、任用、交流和培训等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公务员管理的实效性和科学性。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是实现公务员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是适应民主发展、法治、政治管理特殊性的要求,也是提高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新政府发展现状的效率,加深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法治和民政部门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从概念构成可用四个关键词概括:公务员、岗位、职责和规范。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应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公务员“职位说明书”,是一个动态的,围绕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公务员岗位职责的法律规定、岗位履行要求、岗位考责标准以及岗位的问责程序等相关内容所进行的统一规定和要求。本研究首先以公共部门的实际调研为基础,根据公共部门工作和公务员的特殊性,结合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相关知识所体现出的研究方法和技术的创新性应用,的研究过程与结果都与公共部门的现实之间实现高度切合。通过公务员岗位分析监理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以公务员岗位分析为基础所形成的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与传统的职位说明书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位说明书更多地体现静态的岗位描述,而公务员岗位规范是以公务员岗位分析为基础,建立动态、科学、有效的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体系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定责规范、履责规范、考责规范、问责规范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