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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国外通行的一个财产税税种,从中世纪开始欧洲产生了房产税,时至今日,房产税已经是国外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在我国,虽然早在周代就有了最古老的房产税征收,但由于历史发展的客观因素,我国对税收法律的立法和相关研究起步都比较晚。从主体税种来看,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构成了现代意义上三大税种。由于流转税征收简便,易于控制,目前国内形成了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次、财产税规模较小的税制格局,也就是间接税为主,直接税较轻,相较西方发达国家以直接税为主的主体结构,我们国家的税收体系还有待完善,而税收制度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一个环节,如何建立全面完善的财产税制度,尤其是制定合理科学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制度,就具有非常重要而且深刻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对于个人住房是免予征收房产税的。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房产已经成为个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个人和企业拥有的财富大量增加、高收入阶层已经出现、贫富差距也在不断拉大的局面下,现有的房产税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实际情况。2011年初,国务院授权上海和重庆二地开展房产税改革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这是大势所趋,也是为完善和发展我国财产税制度所做的探索和实践,但究竟如何将个人住房房产税推向全国,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也必须三思而后行。本文从明确房产税征收的重要性和理论源头入手,分析我国的税制结构,指出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的实际意义和必要性。通过房产税对楼市调控政策的效果进行分析解读,以上海市的个人住房房产税二年多来的征收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数据为例,引入渐进决策模型,对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试点政策进行总结梳理,分析得出:1)现有房产税政策对楼市调控力度比较有限;2)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尚需时日;3)房产税对改变中国楼市格局意义重大。之后,通过介绍世界上一些典型国家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其各自优点,指出其中对我国房产税制度发展建设的有益借鉴。在此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制度,提出完善我国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建议,充分发挥其筹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调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平稳发展、实现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和缩小贫富收入差距的作用,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