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从1987年“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注册开始,截止2004年6月底,我国证券公司的数量已达到了130家。十多年来,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证券公司在长期的发展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并积累了相当的风险。这其中就有多家出事券商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处置,综观这些出事券商的最后处置方式,基本上是在政府主导下的被动式退出,且往往是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通过央行向出事券商发放再贷款的形式来解决;由此可见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迫切性。该文尝试从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现状开始,在分析当前退出机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探讨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构建、政策建议及配套条件,以期促进证券公司健康成长,从而为我国证券市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全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 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章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1、退出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改善证券公司大面积亏损的现状;2、退出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证券公司强化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3、退出机制的建立有利于证券市场各方面的完善;4、退出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我国证券公司与国际接轨。 第二章 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本章首先介绍了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结构以及对问题券商的几种处理方式,进而指出目前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1、援助资金来源单一,主要是央行再贷款和财政间接出资进行救援;2、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3、缺乏相应的配套机制;4、政府定位不正确,干预太多;5、证券公司退出以被动式退出为主。 第三章 国际借鉴。本章在分析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市场化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总结了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主要做法,1、较完善的退出法规;2、建立专业机构统一处理证券公司退出;3、具有一套完整的风险预警体系;4、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5、多样化的处置机制。 第四章 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的构建。本章从建立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应遵循的市场化原则、审慎原则、效益原则、退市机制要考虑国情并与国际接轨原则着手,尝试构建我国市场化的证券公司退出机制,1、建立我国证券公司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