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2005年6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我国第一个保税港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起,我国正式拉开了保税港区设立的序幕。短短几年间,已先后批复设立了十三个保税港区,布局脉络也已逐步清晰。目前,保税港区的申请也如火如荼。可以说,我国已进入了保税港区的快速建设时期。但是,我国保税港区的立法工作却严重滞后于港区的发展形势,至今为止,尚未出台一部中央层面的专门法律。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关于保税港区法律制度研究的缺乏是导致我国“先设区,后补法”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实际上,我国保税港区法律制度的匮乏、特别是较高层次的法律法规的缺失,也为其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不少的障碍。本文研究的目的也正在于此。全文约3万6千字,除引言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保税港区概述,主要对保税港区的概念、保税港区的设立背景及发展现状、保税港区的功能定位及基本特征等进行了论述。笔者认为,保税港区是我国“区港联动”政策的进一步延续,同进也是我国总结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以及国际上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后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发展区域经济、建设国际上通行的自由贸易区的重大举措。因此,在本部分最后,笔者将保税港区与我国保税区、国际上通行的自由贸易区在功能、政策、监管、区位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二部分为整篇论文的重点之一。首先,对我国现行保税港区的法律制度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我国现行保税港区的法律制度虽不完善,但已初具规模,有一定的体系,包括了法律层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立法、海关内部规范性文件等各个层次。本文重点分析了前述法律法规中关于保税港区性质、功能、政策和监管方面的法律制度。然后,结合我国保税港区的运作实际,总结了目前保税港区法律制度的三大不足:缺乏中央层面的专门立法、相关配套法规不健全、各港区管理者不明确,为第三部分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打下基础。第三部分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之上,充分总结其它国家和地区在自由贸易(港)区建设中的立法经验,提出了构建我国保税港区法律制度的设想:由人大制定一部统一的保税港区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港区法》,在程序上可先由国务院制定在全国施行的《保税港区管理条例》;在国务院设立全国性的保税港区管理机构;由各部委、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笔者在本部分还对《保税港区管理条例》的立法原则及具体内容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设计。笔者坚信,只要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和相关人士来研究保税港区、关注保税港区,我国保税港区定能朝着稳步、有序的方向发展,实现我国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区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