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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正确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具有重要意义。在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上,国内外学者曾经进行过多次争论,争论的焦点主要是下列几个问题:1,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以及如何继承和发展的问题;2,关于价值源泉问题;3,关于生产劳动的范围的问题;4,价值量决定及计算的问题;5,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关系的争论等。这些争论揭示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于解释今天的时代课题的不足,但也显示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生命力。在今天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应当深入挖掘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内涵,使之更好的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理论支撑。要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就有结合社会发展的阶段,从不同的角度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进行深入研究和发展。本文从系统科学的视角出发,将具体的劳动纳入到不同的系统中进行阐述,可以更好的说明不同的劳动形式分别是怎样创造价值的,不同的劳动形式所创造的究竟是经济价值还是社会价值。本文按照生产产品的物质性,将生产经济系统划分为物质生产系统和非物质生产系统。物质生产系统是指直接进行有形产品生产的生产系统,物质生产系统中人们的劳动过程是直接的物质产品的生产过程,人们的劳动直接创造经济价值。非物质生产系统是指无形产品的生产系统,非物质生产系统中人们劳动创造的产品是无形产品,既是人们劳动的产品,又可以进行交换,故无形产品也是商品,则生产无形产品的人们的劳动也是创造经济价值的。按照系统运行过程中价值规律是否起作用,将整个社会系统划分为经济系统和非经济系统。经济系统是整个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所有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人们劳动的产品无论是有形产品还是无形产品都通过市场交换实现价值,故经济系统中人们劳动创造经济价值。非经济系统是指价值规律无法起作用的领域,像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这个领域内人们的劳动游离于市场之外,他们的劳动成果不是通过市场交换的方式实现,他们的收入也是通过税收后二次分配来实现的,但是他们的劳动对于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良好运行都起到重要作用,所以,笔者认为,他们的劳动创造的是社会价值。所以整个社会系统中人们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在经济领域内,人们的劳动产品通过市场交换实现价值,人们创造经济价值。经济领域以外,人们的劳动通过二次分配实现价值,获得补偿,他们创造的是社会价值。将劳动纳入到系统之中考察可以更准确的解释各种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创造经济价值还是社会价值,澄清一些模糊的概念和避免不必要的争论。比如对关于管理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就很容易的做出解释:管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其中,存在于经济系统之中管理劳动创造经济价值,存在于社会系统之中的公共管理劳动创造的是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