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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和迅猛发展,快速地改变着原有经济格局和传统的经济运行方式和增长方式,在催生新经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商务模式,由于其区别于传统商务活动的显著特点,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冲击着世界的每个角落,影响着社会的各个领域,其中包括税收——这一经济链条中重要环节。所以,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便成了当今一重大研究课题。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开拓了新的税源,加快了税收征管系统的科学化、现代化;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税收流失问题日益突出,使人们沿袭多年的传统税收征管体制受到挑战。尽管我国的电子商务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从其发展趋势看,必成为未来经济的主导模式。由此,我们必须积极面对电子商务给税收工作带来的挑战。从容应对,积极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符合国情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既要避免税收流失,又要积极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本文从税收征管角度考虑,着重分析探讨了电子商务的税源监控和税款征收两个方面的问题,紧扣电子商务的特点,试图在原有税收征管体制的基础上,增加一些针对电子商务税收的新内容,建立健全新的税收征管体制。本文首先对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特点、运作流程作了简单概述,对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征管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接着从四个方面分析了电子商务税源监控的途径;继而又说明了电子商务直接和间接两种税款征收模式,着重分析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和金融机构进行税款征收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