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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女性饰品史的研究相对于服装史研究明显滞后。同时,在为数不多的关于饰品史的论著中,大多也都集中于对于饰品的实物研究,而缺乏对其背后所阐释文化的深层研究。本文采用历史学、民俗学、人类文化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从礼制与民俗两个方面来探讨唐代女性饰品背后的文化。
礼制是维持传统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它将人类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都纳入其中,女性饰品也被包括在内。在此,饰品已经不再只是单纯的装饰品,而具有了更重要的社会功能。本篇论文通过女性饰品在唐代礼制规定下特点的分析,发现女性饰品在唐代礼制中的作用与前代相比显得更加重要。首先,在维护礼制固有的等级性上的作用更加明显;其次,教化百姓的功能也有所增强,主要表现在礼制规定下饰品使用阶层的下移;再次,饰品在礼制中的装饰性功能也明显加强,对于其外形的规定更加世俗化、更加灵活。由此,可以进而发现唐代礼制的一些特点及统治者审美心理的一些变化。与前代相比,唐代礼制逐步走下神坛而趋向世俗化、实用化。同时,礼制固有的维护等级及教化的功能却在唐代得到了加强。唐代统治者的审美心理较前代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更加的注重外在的装饰美,并且从前代对于上层贵族女性含蓄、淡雅之美的青睐而转向对华丽、张扬之美的欣赏。
民俗,比礼制有着更悠久的历史,它是民问的一种礼仪习俗。唐代社会有着丰富多彩的民俗。本文通过分析女性饰品在爱情、婚姻、占卜、游艺等民俗当中的应用,发现在民俗事象中,饰品不仅仅是起到美化作用的装饰品,它还是女性爱情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女性由未婚向已婚身份转变的一个符号。某些时候,它甚至可以成为女性命运的一个决断者,也可以是女性同常生活中的一个娱乐对象。通过小小饰品的这些功能,可以折射出唐代女性追求自由、浪漫爱情的美好愿望及积极的生活态度,但也可以看到她们在遇到不可预知、不能把握事件时“顺从天命”的消极思想。
由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唐人无论是在对待礼制的态度上还是日常民俗生活的思想和行为上,都存在着许多的矛盾。由此,笔者认为唐人在思想与行为上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群体,甚而整个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社会。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与唐代统治者的胡人血统、唐代社会儒、释、道三教并存及唐代社会处于封建社会的上升阶段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最后,要指出的是,女性饰品在日常生活中如此多的应用,可以反映出当时女性的个人财产所有权问题。女性之所以能够如此自由、频繁的应用饰品,就说明在当时女性特别是在室女不能拥有个人私有财产的前提下,她所佩戴饰品是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可以自由支配,饰品是她们一个基本的财产构成。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唐代女性的自由度及独立性。
总之,饰品在古代社会绝不仅仅只具备装饰功能,它可以反映出一个社会礼制发展的脉络,可以折射那个时代人们的审美取向,可以反映当时人的精神面貌与行为方式,还可以透视那个时代的经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