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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1936-2004)是法国解构主义(dé constriuctivism)的代表人物,其影响遍及欧美大陆。作为解构主义的代表人物,德里达所解构的是从柏拉图时代的本体论哲学到海德格尔的“存在-神学论”哲学。“解构”是德里达的哲学立场。“解构”的含义,在海德格尔那里,原是“摧毁”或“解除结构”的意思。而在德里达看来,“解构”既不等于彻底的摧毁,也不等于黑格尔的“扬弃”,它主要是对符号的统一性、自我在场的言语、语言与存在同一性的一种批评。“解构”的构成中又含有“建构”的因素。德里达把“解构”当作一种策略,一种游戏。本文分五个部分。
引言,主要对德里达其人其学、研究现状及研究意义进行了梳理。德里达作为一名哲学家,却与文学发生了千丝万缕的关系。目前,学界对德里达“文学本质”观这一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对其做深入系统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德里达“文学本质”观的哲学基础及渊源。德里达认为以往哲学实际上是一种“语音逻格斯中心主义”,他通过自己的文字学理论解构了以往的哲学。“延异”、“踪迹”、“补充”等术语,体现着德里达解构哲学的特质,是德里达“文学本质”观的哲学基础。德里达否定文学的本质,认为文学是一种寻找确定性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文学性是一种动态的意向关系,而这种意向关系的理论渊源既有现象学文论的渊源,又有存在主义文论的渊源。另外,德里达“文学本质”观还受当时文学创作实践的影响,尤其是以乔伊斯为代表的现代主义文学创作实践的影响。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德里达对“文学本质”的多重解构。德里达首先从对文学认识的思想观念层面进行解构。他指出文学不仅是一种建制的虚构,而且也是一种虚构的建制,从而引向一种文学是一种开放的文本。其次,他从文学与法关系层面进行解构,指出没有一种法规定文学属于文学。通过文学的虚构叙述解构了法,是文学超越了文学,通过异义扩延而进入一个没有终结的终结。再次,他从文学与真理关系层面解构文学,利用“处女膜的逻辑”取消摹仿的确定性,从而取消了真理的存在,进而指出文学的不确定性。又次,德里达从文学与哲学关系层面对其进行了解构。指出了隐喻是哲学与文学的根,也是哲学与文学的终极所指,从而出现了悖论式文学与哲学关系:“是,又不是”。最后,他从文学性层面对“文学本质”进行了解构,指出文学性是一种动态的意向关系,是一个游动的所指,从而取消了“文学本质”的确定性。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对德里达“文学本质”观的认识。首先是查理德·罗蒂对德里达“文学本质”观的批判。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出了思想前提的局限;二是对文学开放性的质疑;三是对文学与哲学统一的批判。其次德里达“文学本质”观的悖反性。主要是指文学本质的悖反性和文学功能的悖反性。最后是德里达“文学本质”观对我国当代文艺理论的启示。
结语部分,主要是对前三部分进行了总结。德里达对“文学本质”的多重解构,是一种认真的游戏,是一种新的开始,留给人们更多的是对文学一种新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