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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问题日益严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提出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的相应举措。但解决矿产资源开发问题,不仅需要技术的进步,社会制度、生活方式、价值观必须做出相应的改变。因此,这需要环境伦理学积极参与环境伦理意识的培养,为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体系的建立提供伦理基础和价值引导。本文在环境伦理学视角下研究矿产资源开发问题,不仅注重环境科学、经济学、法学,还更加注重挖掘分析其内在的伦理原因,通过反思原有的价值观念和生产方式,进而形成新的发展观、价值观和环境伦理观,以此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行为。本文的理论基础试图立足于环境伦理学相关理论基础之上,涉及到的研究方法有文献法、比较法、学科综合法、理论联系实际法。本文以辽宁省海城市为例,通过在环境伦理学视域下研究矿产资源开发问题,提出了符合环境伦理观念、原则与规范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方式,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阐述了选题目的与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创新点。第二部分是海城矿产资源概状及矿产资源环境伦理概述。包括矿产资源的概念界定及特点、海城矿产资源的特点、矿产资源环境伦理的理论基础及矿产资源环境伦理的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是海城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环境伦理问题及原因分析。通过第二部分的介绍,基于环境伦理学的分析脉络,本文认为海城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环境伦理问题有忽视矿产资源的自然价值与环境价值、损害矿产资源所在地公众的环境权益、违背矿产资源伦理原则,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传统的资源伦理观占主导地位、地方政府的主导与监管作用缺失、矿产开发企业经营理念不可持续性、公众参与矿产资源开发监管不到位。第四部分是海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的伦理路径选择。这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问题和原因,通过加强矿产资源环境伦理观的宣传与教育、加强地方政府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引导与监督、强化矿产开发企业自身的环境伦理建设、提升公众参与监管矿产资源开发的水平等途径,海城矿产资源开发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海城经济社会才能走上持续健康绿色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