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入发展,以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供应链流通模式已经无法有效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如今,大多数农户仍以分散、被动的方式参与供应链的管理,直接影响了农民生产的主观能动性。这种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也很难同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相适应。农户作为农产品供应链中农产品的最主要生产者,农产品的最初供应方,源头质量的控制者,对于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至关重要。然而由于农户具有个体性和分散性,对农产品的质量也不具备完全的可控性,加之供应链上各个企业互相竞争,不仅损害了农户的利益,也降低了企业的效益。同时,农产品易腐败、易损坏、易被污染等特性也增加了流通环节的困难程度,市场交易的自由性对农产品的新鲜度、美观度、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民合作社作为农产品供应链中的重要组织成员,有效弥补了分散农户经营规模小、抵抗风险能力差、获取市场信息不畅、市场地位低,谈判处于劣势地位的先天弱质性,在减少农产品中间不必要的流通环节、流通费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提高农户收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等多方面都发挥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本文在现有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首先对黑龙江省农产品供应链中农民合作社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合作社提供的相关配套服务做出较为细致的阐述。其次,对农产品供应链的概念及其特点进行研究,并基于供应链一体化思想,选取黑龙江省240个农户作为样本,调查农产品供应链中农民合作社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建立农民合作社影响农民收入的实证分析框架,利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农户个体特征、种植情况、合作社参加情况、物流服务等方面进行对比,最后提出了构建以农民合作社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的观点,并分析选取农民合作社作为核心的原因和构建这种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的重要意义,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做了进一步探索。研究表明,农民合作社在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能够获得更好的生产技术服务和更多的经济利益,对农民收入影响显著。此外,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农民合作社能保证农户参与到供应链中来获得合理的利益分配和分享专业化生产带来的利益附加值,有助于改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实现更高水平的增收。综合以上研究成果,本文提出要创新发展农产品供应链,通过强化合作社内部机制、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农民专业素养的培训等方面来进一步完善合作社的运行体系,从而让农民合作社真正成为农产品供应链上的核心,并以此来更好地促进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