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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多,底子薄,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力资源匮乏逐渐成为当今急需解决的问题,所以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势在必行。围场县和承德县作为最早被确立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一百个试点县之一,以这两县为研究对象具有代表性。文章选择“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模式与路径研究”方向,目的是通过研究围场县和承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已经形成的路径和模式,探索出一条适合其他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的正确路径和模式,进而促进农民收入长期稳定增长。 文章主要运用比较分析和部门访谈研究方法,以围场县和承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发放问卷收集了大量数据,并结合相关部门的访问,对围场县和承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路径和模式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围场县和承德县在收入上仍属于贫困地区,在经济构成上属于农业大县,两县因此非常重视对农民的培育问题,无论从政策还是资金人员方面都有很大的投入,通过深入研究两县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关政策、认定条件、认定标准和效果反馈,梳理出一条两县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相似的路径和模式。并对两县在培育方面的资源禀赋、政策、认定、资金投入、模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最终探索出一条适合贫困地区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道路。 最后,通过对围场县和承德县的资源基础、管理机制、认定标准、基地建设等情况进行比较,提出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建议,包括完善相关法律以确保新型职业农民权益,完善职业农民培育的有关政策,包括直接补贴政策和间接补贴政策,制定一系列适合本地农民的认定标准,并注重新型职业农民的效果反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