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职权划转到监察委,批捕权和公诉权在检察机关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捕诉关系改革成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与此同时,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将试点了 2年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确立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被具体化、制度化到日常办案中。目前内设机构改革已经稳步推行,再研究捕诉一体、捕诉分离两种办案机制的优劣势,实践操作意义有限,而更值得实务界关注的应是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如何更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提升检察工作效能,特别是在办案新机制与刑诉新原则同时进行的情况下,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如何承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避免劣势,是值得我们认真研判的课题。本文的目的在于在捕诉合一已经成为事实的基础上,分析其优势和不足,进而提出优化建议。本文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概述。对公诉部门的职能和检察机关捕诉关系做了概述,公诉部门职能包括内容和价值两部分,检察机关捕诉关系包括捕诉关系的分合历史与捕诉关系的理论争议两部分。第二章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优势。首先以L县为例进行了实证性的数据分析,从审查起诉用时、侦查引导情况、诉讼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当前捕诉合一与之前捕诉分离的数据对比,在对比中看出捕诉合一的优势。然后对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优势进行了理论分析,认为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有助于提高认罪认罚案件的效率价值、有助于认罪认罚案件的侦查引导。第三章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问题。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影响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效能问题,主要体现在弱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的问题。第二部分介绍了检察官权力制约弱化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内部监督弱化和逮捕权滥用。第三部分介绍了办案质量风险提升问题,主要体现在捕诉证明标准混同风险增加、冤假错案的发生风险增加。第四部分介绍了压缩辩护人辩护空间的问题。第四章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完善。本章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包括强化检务督察和案件管理内部监督和拓展人民监督员制度。第二部分探索建立听证程序。第三部分是保障辩护人的辩护权,包括保障辩护人辩护权的必要性和具体建议。第四部分是完善侦查引导制度,可以从健全公检衔接机制、提高捕后侦查引导的说理性、加强不捕案件的沟通等方面开展。第五是推行电子化办公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