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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6世纪晚期,荷兰已经具备了到东方远洋航行的能力和优势。渔业和海上运输业为荷兰的海上贸易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发达的造船业使荷兰可以打造装备精良、适合远航的船只。对海洋的探索和东方先行国家航海知识的汲取让荷兰在远航东方海域时更加自信。在摆脱西班牙的桎梏获得自由后,荷兰凭借着宽容的社会氛围吸引了大批的人力和财力。来自外部的刺激,则让荷兰有了前往东方的动机。一方面,来自西班牙的海上封锁促使荷兰开辟新的贸易路线。另一方面,与东方直接贸易的巨额收益更是让处于上升中的荷兰按捺不住。众多荷兰贸易公司纷纷派船前往东方贸易,但在激烈的竞争暴露出诸多弊端。早期的一些公司最终在1602年走向合并,形成荷兰东印度公司(VOC)。进入东亚海域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不同类型的国家产生了不同的商业关系。依据地理空间分布,本文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分为在东南亚海岛地区、东南亚半岛地区、中国和日本四个部分。在东南亚海岛地区,荷兰东印度公司控制了众多海岛国家,形成了商业垄断的局面。在东南亚半岛地区,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当地形成大致平等的商业关系。在中国,荷兰东印度公司多次尝试获得商业据点,但最终没有突破朝贡国的身份,只能按照明清政府规定的商业规矩进行交易。在日本,荷兰东印度公司只能待在出岛严格遵守幕府制定的严格规则。16世纪的葡萄牙、西班牙在东亚海域已经形成了各自的商业网络。为了占据有利的商业和战略据点,荷兰东印度公司进入东亚海域后与葡萄牙、西班牙展开激烈的争夺。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争斗中,葡萄牙丧失了一系列的据点,原有的东亚海域商业网遭到破坏。同样,西班牙在东亚海域的商业网也遭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冲击。除了葡、西之外,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具有同种组织性质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也存在竞争。与早期英国东印度公司相比,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许多优势。在东亚海域,中国和日本的海商是两股主要的本土海上商业势力。不论是在中国海域、日本海域,中国海商皆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然而在印尼海域,中国海商的发展受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限制。日本海商活跃于17世纪最初30年,但随着幕府的海洋政策的变化,被迫结束了同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竞争。印度海商作为东亚海域海上贸易的参与者,虽受到了来自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制约,但依旧是一支重要的商业势力。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不仅引起经济层面的影响,而且在文化、政治上产生深层影响。在经济层面,荷兰东印度公司成为欧亚海域、亚洲海域和欧洲海域经贸的沟通者。在文化层面,荷兰东印度公司既将东方文化带回欧洲,又将西方文化注入东方,成为东西文化交流的掮客。在政治层面,荷兰东印度公司为后来的荷属东印度殖民帝国奠定领土边界和体制建设,成为帝国的塑造者。本文通过追溯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历程,重点在于理清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同东亚海域国家之间的商业关系,与新旧西方商业势力以及同东亚海域本土商业势力之间的竞争过程,以呈现这几股商业势力在东亚海域的消长态势,并且探讨这种商业扩张所带来的影响。本文认为,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商业扩张的过程中,与当地国家形成的商业关系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政治类型。在与葡、西争斗的过程中,荷兰东印度公司是葡、西17世纪在东亚海域商业势衰的催化剂。在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竞争过程中,荷兰东印度公司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是抑制早期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关键力量。在与东方商业势力的关系中,则更多是东亚海域本土商业势力处于优势地位,但同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对东亚海域本土商业势力的发展也产生限制。在商业扩张时,荷兰东印度公司产生的影响则超出了经济领域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