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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带动了以0ECD国家为代表的世界各国在不同范围、不同程度进行的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基础改革。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许多国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发展。20世纪初爆发的美国金融危机和欧洲政府主权债务危机再次让全世界意识到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全面披露政府会计信息的重要性。随着我国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都有了更高的要求,于是政府部门开始以在网络上公开预算等方式来披露政府会计信息。然而我国基于收付实现制基础上的政府会计体系无法提供满足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的信息。基于我国现行政府会计与其信息需求的矛盾和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近期我国政府部门加快了权责发生制基础在政府会计中运用的步伐,相继出台了一些促进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深入研究权责发生制基础在我国政府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中的具体运用问题,既具有理论价值,也具有实践意义。一般来说,政府会计的核算基础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可以对其作一定的修正。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主要在于权责发生制基础的政府会计信息更有利于对政府绩效的评价和其受托责任的履行。国外政府根据国情分别选用了不同的政府会计基础,他们的改革给我国当前的政府会计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通过对两种会计基础的比较,得出权责发生制基础的运用是我国政府会计的现实选择。我国政府会计一直以来采用的都是收付实现制,从20世纪末才开始在政府会计中运用到权责发生制。因此在我国进行政府会计基础的转换将会遇到很多难题,尤其是政府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应用转换。应该统一规范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重新定义和划分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结余五个政府会计要素。对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具体确认和计量问题是政府会计运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关键。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有关原则对政府会计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要素中的重要项目重新确认和计量,重点研究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下没有反映和反映不全的国有股权、固定资产、应付利息、或有负债等项目,顺利实现它们的权责发生制确认和计量的转换。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基础的改革,还需要在立法、准则体系建立、固定资产清查、财务报告编制、信息系统的研发和政府会计培训体系等方面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