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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被认为是将以基因技术为基础的生物经济时代,这种预测是有道理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生物技术发展迅速,其中基因技术的发展导致了适用于医学诊断、医药工业、农业技术、环境及食品科学的基因方法与产品的大量涌现,显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基因技术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领域,需要一个能有效地鼓励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就基因技术相关产业而言,专利法仍然是基因保护的最佳途径。知识进步和技术创新是基因技术的核心,专利是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主要的内容。基因技术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基础知识,更新速度非常迅速。如何对基因技术进行法律保护,从而促进基因技术的发展,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基因技术的专业性和其所体现的技术成果是自然生物或生物制品等原因,使得对基因技术专利的法律保护一直存在着争议。本文主要是对基因技术专利的授权条件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结合国内外的专利理论和实践,特别是美国、日本专利局的审查实践,还有现代科学技术、经济等因素的发展变化,以及我国在基因技术产业的实践情况。在分析国内外现有观点和做法的基础上,对我国基因技术专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析或提出立法建议,以期使我国基因技术专利保护更加完善、合理,使之与我国的基因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现状相适应。文中对基因技术相关知识作了简要的介绍。阐明了在基因技术中,科学发现和科学发明的区别,基因序列属于科学发现,但如果是人类对这一“自然产物”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干预,使其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则可以授予专利权。文中结合我国现有专利法对基因专利的法律保护及基因的生物学特点,剖析了基因技术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标准理论依据着手,系统全面地探讨基因专利授权条件,以期对我国的生物技术专利尤其是基因技术专利的实用性审查规定有所助益,从而建立更加完整有效的保护技术创新的专利制度,文中还论述了基因专利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