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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土地粗放利用现象屡禁不止,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与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促进资源节约,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近年来,国土管理部门出台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制度,推动了土地节约集约的利用,但土地粗放利用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现象仍然普遍,其中批而未用是突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形成批而未用土地的成因,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促进我国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以G市J开发区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对2008-2015年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现状以及批而未用土地成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表明:G市J开发区批而未用现象比较严重,批而未用率超过四成,究其原因,既有政府层面的原因,也有用地企业层面和农民层面的因素,包括政府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总量过大土地闲置违法成本较低、企业“囤地”行为、征地补偿标准偏低且调整相对滞后、征地过程较复杂且耗时长、征地拆迁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研究最后提出了解决批而未用土地的对策建议,一是提高规划编制实施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土地利用总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切实规避规划调整随意而导致项目迟迟不能落地;二是改革政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对当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的考核,并将批而未用率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三是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依法收回批而未用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进行前期开发、临时利用和实施管护;四是建立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积极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供地方式,既降低土地使用者的首轮用地成本,又能够强化国土部门对土地的监管;五是建立健全土地批后监管体系,既要强化土地动态巡查机制,又要健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