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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制度的改革始终是我国刑法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牵扯到众多复杂的社会因素和法律问题。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使得这一话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此次废除9种罪名的死刑,并将死缓变更死刑执行的标准提高到了“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这些规定可以被视为我国死刑制度改革的重大进展。 笔者首先以死刑存废这一学术争议为出发点,依次概述“死刑制度改革的步骤、死刑制度改革的路径、死刑制度改革的策略”三大基础问题,以此探究死刑在目前中国废除的可行性。结合新修正案废除的9项死刑罪名,阐述了首先取消非暴力犯罪,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以后逐步削减非致命性暴力犯罪的死刑和严格致命性暴力犯罪的死刑适用。与此同时,需要明确死缓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条件,改进老年人免死制度,创建哺育期母亲、精神障碍人、聋哑人等其他特殊主体的免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