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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中共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特有的一项审计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完善我国干部管理机制、预防和惩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本文深入分析公路系统,将公路系统工作职能分为公路规划、公路建设、公路管理、公路养护和财务管理五大板块,将与各职能板块相对应的领导人员和管理这些板块的上级领导人员作为审计监督和评价对象。区别于传统的审计工作,本文从工作板块出发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具有创新性;同时,以职能板块而非机构部门为单位来执行审计,使得研究结论更具有全面性和普遍适用性。
首先,结合我国国情,本文分别从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三个角度对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理论进行了理论溯源,阐明了在我国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因和必要性。其次,划分和界定该系统所包含的各个工作职能板块,对各个职能板块所包含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描述。针对各个职能板块的工作内容,对各个板块可能存在的责任风险进行分析。如此,一方面,可以将审计关口提前,作为领导人员工作的行动准则;另一方面,可以作为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依据,从而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所审计的主要内容。根据前文对公路系统工作职能的划分,和各个职能板块所涉及的工作性质,本文将进一步建立评价指标,并按照层次分析法方法赋予权重,结合其标准值和实际值,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此体系对公路系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最后,为保证审计结果的质量和审计结果的有效应用,本文从风险管理和成果应用两个角度对审计成果管理进行了介绍和分析。
本文提出的公路系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和标准值可以依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增删和修改。但这种任期审计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思路具有全面性、规范性和普遍适用性的特点,体现了事前控制与事后审计有效结合的理念,意在激发本单位领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防忠于未然,促进公路事业的蓬勃发展。